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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工作报告
2018年04月04日 10时01分   忻州在线·忻州日报

(七)紧紧扭住项目建设不放松,深入开展“转型项目建设年”活动

树立鲜明导向。以项目建设为主题,以转型项目为标志,以园区发展、集聚发展为主攻方向,坚持把抓项目、促转型作为工作常态,真正把全市干部群众的注意力和兴奋点凝聚到抓好项目建设、促进转型升级上来,力争使我市“转型项目建设年”工作走在全省前列,为忻州的转型发展、后来居上奠定基础。

聚焦“四个一批”。集中策划、包装、储备一批。在3 月底前市、县建成项目库;全年储备项目计划总投资超过2017 年全市固定资产投资实际完成额的2.5 倍以上;转型项目(主要包括新兴产业、传统产业改造升级、科技创新项目)投资完成额占全年固定资产投资的60%左右;基础设施、生态保护与修复、脱贫攻坚等民生项目投资完成额占全年固定资产投资的40%左右。

集中招商、签约、入库一批。充分发挥市、县招商服务中心的作用,深入开展“晋才晋商回乡创业创新”主题招商活动,继续实施好“迎老乡、回故乡、建家乡”签约项目,不断创新招商方式,积极开展产业模块化招商、产业链招商,力争在引进世界500 强和国内500 强上取得新突破。

集中落地、开工一批。开展好“前期手续集中办理月”和“项目集中开工月”活动,进工地、到一线、解难题,4 月底前续建项目全部复工,新建项目30%以上开工。按照“有意向的项目不签约不放松、签约的项目不注资不放松、注资的项目不开工不放松、开工的项目不投产不放松”“四个不放松”的要求,A类县分别落地、建设3 个以上重大转型项目,B 类县分别落地、建设2 个以上重大转型项目,C 类县分别落地、建设1 个以上重大转型项目。

集中建成、投产一批。在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的前提下,抢工期、抓进度,形成尽可能多的实物工程量;对竣工验收事项并联办理、平行作业、一站式办理,打通投产前“最后一公里”,同步完成配套附属设施建设,推动项目早日达产达效。批复的光伏扶贫项目全部在上半年建成。

狠抓重点示范。实行县(市、区)长“一园六企”制度,每位县(市、区)长联系1 个开发区(产业园区)和一产、二产、三产各2 个转型项目。市本级重点抓好“中国杂粮之都”产业融合核心园区建设、国家级杂粮产地交易市场建设、中国杂粮产业优势区创建、优质杂粮工程示范市创建、“好粮油”示范市创建,忻州古城开发保护改造、康养产业集群发展、云中河两岸开发、大西高铁站前广场活化等项目。实施好26 项省级重点工程、80 项市级重点工程。

优化工作机制。建立项目建设常态化推进六项工作机制,认真落实各县(市、区)政府、项目建设单位、各职能部门的“三个主体”责任。进一步搞好策划、做实储备、推动签约、狠抓落地、督促开工、加快建设、主攻见效,严格考核,强化督查,改进服务,切实破解土地、环评、资金、人才等制约,不断优化转型项目建设投运环境。

(八)大力加强生态文明建设,以环保倒逼转型升级和高质量增长

加快推进生态修复治理。实施林业十大生态修复工程,全面开展国土绿化,营造林36.5 万亩以上。完成灵河高速通道绿化,提升五保高速、太佳高速、大运高速通道绿化成果。启动筹建忻州城区金银山城郊森林公园。新一轮退耕还林4.61 万亩,发展特色经济林30 万亩。细化河长制工作方案,压实各级河长责任,规范河流管理,实现河畅水清。推进汾河、滹沱河、桑干河、大青河等重点流域生态综合治理。开工建设汾河堤外湿地。扎实推进绿色矿山创建工作。

打赢污染防治攻坚战。深入开展大气污染防治行动,打赢蓝天保卫战。将禁煤区、禁燃区划定逐步扩大到忻府区、原平市、定襄县,大力推进集中供热,积极支持煤改气、煤改电等清洁能源替代工程;其他县全部划定禁煤区,并逐步扩大禁燃区范围。依法做好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燃烧旺火工作。加强施工扬尘、汽车尾气、车辆运输等污染控制。强化工业企业深度治理,完善推进工业企业错峰生产。着力开展清水行动,打赢黑臭水体歼灭战。全面提升水环境质量;推进乡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实行地表水国考断面采测分离,加快建设5 个地表水水质自动监测站。扎实推进净土行动,打赢土壤防治持久战。深入实施化肥农药使用零增长行动,大力推进畜禽养殖污染防治和秸秆综合利用,有效减少农业面源污染。着力巩固扩大中央、省环保督察工作成效,确保整改问题不再反弹。

推进资源能源集约节约利用。落实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优化水资源全域配置,严格控制“三条红线”,积极推进地下水水位和水量“双控体系”建设,强化工农业和城市生活节水,提高水资源利用效率和效益。高质量开展第三次土地调查,高标准编制重点规划,加强土地规划执行管理,强化节约集约用地考核;持续深入开展批而未用土地清理行动,加大闲置土地处置力度,不断提高供地率。实施能源总量和强度双控行动,强化重点领域节能管理,深入推进能效对标活动,大宗工业固废综合利用率达到67.5%。

压实生态环境监管责任。严格落实环保部门的综合监管责任、各职能部门的部门监管责任、各行业的行业监管责任、各类监测单位的专门监管责任、各级政府的属地监管责任,实现环境监管责任全覆盖。完善环境监管网格化管理,推动环境监管关口前移、触角下延。深化生态文明体制改革,积极争取在汾河、滹沱河、桑干河等跨市流域开展横向生态保护补偿试点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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