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共忻州市委办公厅、忻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忻州市创建省级园林城市实施方案>的通知》(忻办字〔2016〕42号),顺利完成我市省级园林城市的创建任务。我局根据实施方案要求起草了《忻州市城市绿线管理办法(试行)》和《忻州市城市蓝线管理办法(试行)》。
起草过程中我局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先后征询市法制办、市住建局、市林业局、市园林局、市水利局等相关单位意见,对管理办法进行了修改完善。《忻州市城市绿线管理办法(试行)》和《忻州市城市蓝线管理办法(试行)》已经市政府第97次常务会议通过。现予公示,公示期限为一个月(从2016年9月21日-2016年10月21日)。如对《忻州市城市绿线管理办法(试行)》和《忻州市城市蓝线管理办法(试行)》的内容有好的修改意见和建议,可通过信函、电话、电子邮件等方式向忻州市规划勘测局反映。
电话:0350——331630邮箱:xzsghkcj@163.com
特此公告
忻州市规划勘测局
2016年9月21日
相关链接:
忻州市城市绿线管理办法(试行)
忻州市城市蓝线管理办法(试行)
(责任编辑:李冬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