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政府制定价格听证办法》和山西省物价局《政府制定价格听证办法实施细则》有关规定,我委组织召开忻州市城区调整污水处理费听证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听证会时间:2016年9月28日上午9:00
二、听证会地点:忻州市水务集团10楼会议室
三、听证人名单:
谭发钊(主持人) 徐润良 张海涛
四、听证方案要点
方案一:
居民用水污水处理费按照国家要求的最低标准由0.80元/吨调整到0.95元/吨;非居民用水污水处理费由1.00元/吨调整到1.40元/吨。
方案二:
居民用水污水处理费结合我市的实际开支和其他地市的调整方案,由0.80元/吨调整到1.10元/吨;非居民由1.00元/吨调整到1.50元/吨。
五、听证会参加人名单:
1、消费者(10人)
刘舰瑞 男 忻州市康乐小区居民
蔚斌丽 女 忻州市七一北路电信巷6号居民
王永明 男 忻州市前进西街南巷8号居民
王利焕 女 忻州市和平小区居民
白元媛 女 忻州市长征后街2号居民
赵建明 男 忻州市东大街居民
董雅琴 女 忻州市忻府区奇村镇居民
郭亚君 女 忻州市长征北巷6号居民
宫殿煜 男 忻州市城市花园小区居民
张小青 女 忻州市健康西街3号居民
2、经营者(2人)
高龙 男 忻州市污水处理厂副厂长
王丽萍 女 忻州市污水处理厂总工
3、利益相关方(1人)
白洁 女 忻州市水务集团经营管理部部长
4、专家(1人)
张明胜 男 忻州市水土保持监督监测站副总工
5、学者(1人)
刘成琪 男 忻州师院化学系教授
6、政府部门、社会组织及其他人员(7人)
邢培文 男 忻州市人大财经工委科长
岳俊廷 男 忻州市政府办公厅秘书六科负责人
樊丽娟 女 忻州市政协经环委办公室主任
郭晓光 男 忻州市环保局政策法规科科长
李建军 男 忻州市水利局水资办副主任
董芳梅 女 忻州市住建局干部
潘文平 男 忻州市消费者协会科员
忻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6年9月6日
相关链接:
忻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召开忻州市城区调整污水处理费听证会的公告(一)
(责任编辑:李冬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