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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积算套内 所见即所得
2019年02月26日 16时47分   人民网

近日,住建部印发的《住宅项目规范(征求意见稿)》提出“住宅建筑应以套内面积进行交易”,引发了市民对“公摊面积”的讨论。虽然坊间“取消公摊面积”的呼声很高,但有业内人士认为,《住宅项目规范》只是技术规范,并不是商品房交易规范,说取消公摊面积,还为时尚早。

记者走访发现,其实,广州早就有以套内面积计价的呼声,广州的房屋销售合同和房产证上,都注明了建筑面积和套内面积。

文/广州日报全媒体记者贾政

权威专家:

从技术角度规范

住宅面积计算规则

据新华社电

(记者王优玲)受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委托,2016年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有限公司在现行《住宅建筑规范》的基础上,牵头承担了《住宅项目规范》的起草任务。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有限公司组织国内14家建筑设计、施工、研究、高校等单位组成起草组,经过两年多的研编,目前已完成了《住宅项目规范(征求意见稿)》。2019年2月18日,包括该规范在内的38项工程建设规范一并公开征求社会意见。

《住宅项目规范(征求意见稿)》公布后,其中第2.4.6条“住宅建筑应以套内使用面积进行交易”受到广泛关注。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有限公司相关负责人24日接受新华社记者采访时,对该条进行了解答。

该负责人说,“住宅建筑应以套内使用面积进行交易”这一条款的提出,主要考虑是从技术角度规范住宅面积的计算规则。在规范起草过程中,对国际国内住宅面积计算做法进行调研,按套内使用面积计算是国际通行做法,而我国住宅面积计算方式主要采用建筑面积或套内建筑面积。按照《国务院关于印发深化标准化工作改革方案的通知》中“提高标准国际化水平”要求,为了提高我国工程建设标准与国际通行做法的一致性程度,此次规范征求意见稿中拟将住宅交易的面积统一按套内使用面积计算。

该负责人说,这一做法可以解决两个方面问题:一是解决套内建筑面积相同而住户使用面积不同的问题。由于我国地域差异大、住宅结构类型多等因素,造成住宅墙体厚度不同,导致套内建筑面积相同的情况下,套内实际可使用面积不同。二是解决住户使用面积不透明的问题。按套内使用面积进行计算易于住户自行测量,实现“所见即所得”。而按套内建筑面积计算,在没有专业支撑的情况下难以做到。可以说,从技术角度明确按套内使用面积交易,一定程度上有利于消费者权益的保护。

该负责人说,标准公开征求意见是标准化法规定的必要程序,对提高标准的科学合理性十分重要。《住宅项目规范》涉及到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对此次征求意见收集到的意见和建议,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有限公司一定会高度重视,认真对待,深入分析研究,加强协调沟通,修改完善相关内容,并做好进一步征求意见和专家审查,经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进行政策性、完整性、适用性和技术水平审核把关后,按程序批准发布。

记者细究:

文件为针对工程建设的技术规范

记者发现,在住建部印发的《住宅项目规范》第二部分指出,“住宅建筑应以套内使用面积进行交易”,这是住建部首次在官方文件中明确表示,按照套内面积进行住宅交易,这就引发了媒体关于“取消公摊面积”的猜想。

但记者多方核实发现,说取消公摊面积还为时尚早。

其实《住宅项目规范》只是一个针对工程建设行为的技术规范,约束的是住宅项目的施工单位和开发商,并非房地产交易的规范。从该文件的起草单位看,也基本上是国内著名的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建筑院校等。所以有专家认为,即使征求意见稿最终通过,该规范对大家关心的房地产市场交易行为并没有约束力。

昨日,《住宅项目规范》牵头起草单位的相关负责人也对媒体表示,“住宅建筑应以套内使用面积进行交易”这一条款的提出,主要考虑是从技术角度规范住宅面积的计算规则。按照《国务院关于印发深化标准化工作改革方案的通知》中“提高标准国际化水平”要求,为了提高我国工程建设标准与国际通行做法的一致性程度,此次规范征求意见稿中拟将住宅交易的面积统一按套内使用面积计算。

而真正能决定市场交易中“公摊面积”去留的,是2001年颁发的《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目前,该文件第十八条明文规定“商品房销售可以按套(单元)计价,也可以按套内面积或者建筑面积计价”,且并未修改。

争议已久:

面积一“公摊” 费用“说不清”

虽然目前并没有关于市场交易的规定落地,但是此次关于“公摊面积”的讨论之所以被引发,是因为购房者对于“公摊面积”争议已久。

目前,我国大部分地区的住宅交易,是以建筑面积计算面积,而建筑面积包括套内面积和公摊面积。也就是说,在购买住宅时,购房者不但要购买自己使用的面积,还要为室外公摊面积买单。

所谓公摊面积,是指每套(单元)商品房依法应当分摊的公用建筑面积。包括:电梯井、管道井、楼梯间、垃圾道、变电室、设备间、公共门厅、地下室、值班警卫室等。

“公摊面积明明没有装修,为什么还要收取装修费”,有购房者投诉说,“而且物业公司收取物业费也是按照建筑面积计算的。每个月多收几十块钱呢。”

而在北方地区,冬季的取暖费也要算公摊面积,而公摊部分并没有供暖。

商品房中哪些部分属于公摊面积,对于很多购房者来说,并不透明,这让一些开发商有了可乘之机,他们有意增大购房者所应承担的公摊建筑面积。

据记者了解,相对于套内建筑面积,公摊面积很难自行测量,就出现了极少数开发商虚报公摊面积,欺诈消费者的现象。而购房者即便感觉分摊的公共建筑面积与实际不太相符,由于难以自行进行测量,难以获得有效证据,因而也只能自认倒霉,出现了“买100平方米只能住70平方米”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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