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日前,为贯彻落实教育部《义务教育学校管理标准(试行)》和省教育厅有关规定精神,有效提升我市中小学校管理水平和办学质量,市教育局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校教育管理的意见》,从校务管理、学生管理、教职工管理、教学管理、安全管理、校园环境管理、后勤管理、规范办学、档案管理等方面作出了明确要求,让学校管理有章可循、有规可查。
《意见》指出,校务管理方面,要求中小学校实行校长负责制,加强学校基层党组织建设,建立健全工作机构和规章制度,健全学校管理制度,建立学校领导干部值班制度,建立和完善教育常规、课堂教学、教研教改、学生学习等各种工作制度,建立学校领导接待日制度;学生管理方面,要求坚持德育为首培养学生坚定的政治信念,全面贯彻落实《中小学生守则》,严格执行考勤制度培养学生学习、生活能力,发挥学校全方位育人功能,落实《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指导纲要》,建立家长学校,开展家庭教育辅导;教职工管理方面,要求严格学校编制管理,健全教师管理制度,加强教师职业道德建设,完善教师培训制度,加强教师考核工作,落实《中小学班主任工作规定》,加强教师普法教育,建立督察机制和举报制度;教学管理方面,要求建立以教育教学为中心的管理机制,规范学校课程管理,落实学校常规管理,严格执行教材和教辅用书管理规定,实施以学生发展为主的教学,定期开展教学质量分析,合理控制作业量、布置分层作业、创新作业方式,改革考试内容和考试办法,实施学生综合素质评价,重视学校体育工作,加强学校美育工作,严格执行《学校卫生工作条例》,加强教学研究和学校教研室、学科教研组建设,提高教育教学设施设备的利用率;安全管理方面,要求建立健全学校安全管理工作制度,加强安全教育,制定突发事件应急预案,落实大型活动报批制度,设立学校卫生室或保健室;校园环境管理方面,要求校园布置朴实美观、体现教育性,教室布置美观大方,建立学校公共卫生分区负责和检查评比制度,大力加强校园文化建设;后勤管理方面,要求学校实行“统一领导、集中管理”的财务管理制度,校长对财务后勤工作负主要责任,加强民主管理,实行政务公开,严格收费标准、严禁乱收费,严格经费支出管理,严格大型基建项目和设备购置项目审批、审计制度,严格校产管理制度,定期维护校舍、更新设备,寄宿制学校要加强食堂、宿舍管理;规范办学方面,要求严格规范招生秩序,严格控制班容量,全面实行义务教育均衡编班、均衡配备教师制度,严格教辅材料选用,严格执行作息时间,严格规范收费行为,严格学籍注册,加强随班就读管理;档案管理方面,要求建有档案资料室,不断健全档案管理制度。(本报通讯员)
(责任编辑:李冬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