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3月15日上午,由忻府区工商局和忻府区消费者协会主办的纪念“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宣传活动在体育广场隆重举行。市民可以根据自己遇到的消费维权等情况前来咨询和投诉,而相关部门则会给予消费者专业的解释和建议,帮助消费者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现场投诉案例A:
小区物业收取跑冒滴露费
何为跑冒滴露费?小区物业水费之外加收跑冒滴露费,依据何在?记者在百度搜索输入跑冒滴露费,可以查询到的信息寥寥无几,然而在我市城区某小区就出现了收取跑冒滴露费的现象。3月15日上午,家住兴盛苑小区的赵女士(化名)带着满肚子疑问来到“3·15”活动现场,向忻府区消协工作人员反映了所住小区收取跑冒滴露费的问题。据赵女士介绍,当时交费比较着急,也没有注意。过后才发现多出了闻所未闻的跑冒滴露费,小区物业公司在收费时也没有给出任何解释,赵女士询问了其他小区的住户,可大家都表示没有此项费用。虽然事情已经过去一个多月,但赵女士心中的疑云一直未散。投诉现场,赵女士拿出了2016年1月22日交费时的收据,工作人员看到了这份收据,围观的群众也十分好奇,纷纷表示从没听过什么跑冒滴露费。收据显示小区物业公司在收取水费的基础上,每吨水加收了0.3元的跑冒滴露费,没有写明相关原因和依据。忻府区消协工作人员详细记录了赵女士的问题,表示将会尽快调查处理。
记者提醒广大业主,交纳小区相关费用时,一定要仔细核实。遇到有疑惑的交费项目,应当询问清楚,要求对方给出合理解释。如遇到不合理的收费现象,要向相关部门及时反映投诉,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王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