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持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实质性化解涉企矛盾纠纷,最大限度降低企业维权成本,减少诉讼程序对企业生产经营的影响,静乐法院在审理涉企案件中坚持柔性司法、溯源解纷。近日,该院成功调解一起僵持一年之久的企业物权保护纠纷,通过法官耐心释法疏导,原告主动申请撤诉,彻底打破案件审理僵局,为双方企业和解共赢扫清障碍。
租赁起纠纷
该案系企业间养殖场租赁引发的财产损害纠纷。此前,原告将自有养殖场及全套配套设备租赁给被告企业经营使用。合同履行期间,双方因养殖设备损毁、财产损失赔付等事宜产生争议,多次自行协商均未能达成一致。为维护自身权益,双方纠纷诉至法院。
鉴定遇瓶颈
案件受理后,双方当事人均向法院提出司法鉴定申请,为案件审理带来极大难度。其中,原告需对55类养殖场设备的受损现状、损坏程度、损失价值进行专业鉴定,物品品类繁杂,清点核对工作量庞大;被告申请的鉴定内容涉及地质勘探专业领域,技术门槛高、鉴定难度大。
案件审理期间,静乐法院先后委托8家专业鉴定机构开展鉴定工作,但受鉴定事项繁杂、专业技术要求高、部分鉴定材料缺失等因素影响,所有受托机构均无法完成鉴定工作并相继退案,该案陷入长达一年的审理停滞状态。长期的诉讼拉锯,不仅占用大量司法资源,更让两家企业深陷纠纷内耗,额外增加了时间、人力、经营成本,致使双方对立矛盾持续激化。
柔性释法理
为杜绝机械办案、简单“一判了之”,真正从根源化解商事矛盾,切实为企业减负纾困,承办法官全面梳理案卷证据,精准厘清双方争议焦点。针对案件实际情况,法官多次组织双方企业开展面对面沟通调解,结合租赁合同、物权保护等相关法律法规,清晰划分双方权责边界。
同时,法官耐心向双方企业释法明理,细致剖析持续诉讼、反复鉴定带来的经营风险与资源损耗,引导双方摒弃对立心态、理性看待纠纷、换位思考化解分歧,以温和审慎的司法方式化解企业心结。
化戈为玉帛
在法官持续、细致的调解疏导下,双方企业逐步放下对立情绪,深刻认识到长期诉讼对企业发展的不利影响。最终,原告自愿向法院提交撤诉申请,这场僵持一年的涉企纠纷圆满化解。
此次案件妥善处置,不仅高效盘活司法资源,终结了案件审理僵局,更有效缓和了两家企业的紧张关系,为双方后续自主协商、达成和解、良性合作奠定了良好基础,实现了政治效果、法律效果、社会效果的统一。
(责任编辑:蔡文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