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岢岚法院:坚持重拳出击 打击毒品犯罪
2020年11月09日 09时41分   忻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禁毒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认真落实市委、县委对禁毒工作的总体要求,深入贯彻落实岢岚县禁绝毒品三年专项行动方案,岢岚法院高度重视禁毒工作,全面部署,扎实办理涉毒案件,扩大禁毒宣传的广度与深度,营造强有力的禁毒氛围。近日,岢岚法院通过云庭审高效审理并当庭宣判二起毒品犯罪案件,二案均同步录音录像,并在中国庭审公开网同步直播。

案件一

2019年4月至2020年2月,被告人刘某某在岢岚县向多人多次贩卖毒品,情节严重,2020年7月6日,公安民警在被告人刘某某位于岢岚县岚漪镇某某路的住宅处,查获疑似毒品两小包,经鉴定,查获的两小包疑似毒品中均检出海洛因成分。经审理,岢岚法院依法判处被告人刘某某有期徒刑四年十一个月,并处罚金二万元。

案件二

2020年6月,被告人刘某多次贩卖毒品,并在其所乘坐的车上、住处查获疑似毒品九小包,数量较大,经鉴定,所查获的疑似毒品中部分被检出海洛因成分。经审理,岢岚法院依法判处被告人刘某某八年五个月,并处罚金五万元。

今年以来,岢岚法院充分发挥审判职能,对全院涉毒案件进行集中梳理,建立涉毒案件专案台账,专人负责涉毒案件的收集、整理,统一将涉毒案件进行集中审理并在中国庭审公开网进行同步直播,在震慑涉毒犯罪分子的同时,也起到了警示宣传教育的作用,使群众认识到毒品犯罪对个人、家庭、国家的危害,增强自觉抵御毒品的能力,提升案件审判的社会效果,实现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同时集中开展了“包乡包片法官下乡进行禁毒宣传教育”、“走进小区宣传禁毒”、“组织全员干警签订禁毒承诺书”等系列禁毒普法活动。建立了与公安机关、检察机关协同办理机制,对案情重大的涉毒犯罪以及审理中遇到的重点难点问题,提前作好分析研判,协同解决具体问题,还围绕审判、执行工作,全方位开展涉毒案件线索排查工作,将发现的涉毒案件线索及时移送公安机关。今后岢岚县人民法院将继续通过公开审判、以案说法、强化法治宣传等多种形式,加强打击毒品犯罪案件的审判工作,确保禁毒工作取得更大成效。

(责任编辑:蔡文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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