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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进文化遗产工作 助力忻州乡村振兴
2026年03月19日 08时48分   忻州日报·文化旅游周刊

2026年1月3日,中央一号文件即《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锚定农业农村现代化扎实推进乡村全面振兴的实施意见》发布。这是党的十八大以来的第14个指导“三农”工作的中央一号文件,也是“十五五”规划中的首个中央一号文件,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

值得重视的是,2026年中央一号文件中对乡村文化遗产工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文件中关于文化遗产工作一共出现了两次,这也是文化遗产在一号文件中首次明确在两个地方出现。第一处是位于第三部分“积极促进农民稳定增收”的总第十四条:“支持乡村消费扩容升级,提升消费设施和服务水平,培育丰收市集、非遗工坊、休闲露营等消费新业态新模式新场景。”第二处位于第四部分“因地制宜推进宜居宜业和美乡村建设”的总第十九条:“深入实施文明乡风建设工程……推进乡村文化遗产系统性保护,加强乡村文物、传统村落、非物质文化遗产调查保护,建立以村民为主体的保护实施机制。”此外,总第十二条中关于文旅产业的指示与文化遗产工作也有密切的关系:“培育壮大县域富民产业……深化农文旅融合,推进乡村旅游提档升级,发展‘小而美’文旅业态。”文化旅游中的“文化”,很重要的一部分指的就是文化遗产,文化遗产的区域独特性是吸引外地游客的重要品牌。

可见,2026年中央一号文件围绕乡村全面振兴对乡村文化遗产工作的推进提出了全新的要求,其精神的落地直接关乎乡村文化根脉的赓续与乡村振兴的文化赋能。如何立足乡村实际落实这一要求,探索保护与活化相融合的实践路径,成为文化遗产领域工作者必须深入思考并着力破解的重要课题。

推进乡村文化遗产工作,首先要做的就是转变思路。乡村文化遗产是历史的产物,是先辈们在长期生产生活实践中积累的智慧结晶,承载着乡村的记忆与根脉。然而,在过去很长一段时间里,受传统观念的影响,人们对乡村文化遗产的认知存在着一定的偏差,普遍将乡村中的古旧民居、老物件、传统民俗等视为“落后”的象征,甚至将其当作乡村发展的“包袱”。事实上,乡村文化遗产具有体现在多个方面的地域性特征,是区别于其他地区文化遗产的核心特质,这就决定其具有独特性和不可替代性。可以说,乡村文化遗产不但不是“落后”的表现,相反,恰恰是展现地方文化特色的主要资源。因此,推进乡村文化遗产的保护与传承,首先要做到摒弃把乡村的古旧事物、传统民俗等文化遗产当作“落后”的旧思想,进而将之资源化、特色化、优势化。只有实现思路的转变,才能充分挖掘乡村文化遗产的历史价值和文化内涵,让这些承载着乡村记忆的“旧事物”成为推动乡村现代化的“新引擎”,既守住乡村的文化根脉,又为乡村振兴注入持久的文化动力。

推进乡村文化遗产工作,应该以专业的科研团队为引领者。乡村文化遗产工作是一项极具专业性的系统工程,其顺利开展离不开高等院校的专业支撑,这是确保乡村文化遗产工作科学有序推进的关键前提。忻州师范学院作为忻州市唯一的本科高等院校,始终坚守“助力地方经济社会和文化事业发展”的办学宗旨,历史文化系文化遗产专业则是忻州地区文化遗产教学、科研与实践的核心阵地,拥有一支结构合理、专业过硬的师资队伍,兼具雄厚的人才优势与扎实的专业素养,能够为忻州乡村文化遗产工作提供全方位的智力支持与人才保障。为推动忻州乡村文化遗产工作的科学开展,忻州师范学院文化遗产专业团队将以“普查—研究—开发”三位一体的工作路径为导向,选取忻州境内具有代表性的乡村作为试点,系统开展乡村文化遗产的普查,梳理各类乡村文化遗产资源,在深入调研与科学研究的基础上,结合乡村实际与振兴需求,制定兼具可行性与创新性的开发方案,推动文化遗产与乡村旅游、特色产业的深度融合,让乡村文化遗产在赋能乡村振兴中彰显更大价值,真正实现保护与发展的良性互动、双向共赢。

推进乡村文化遗产工作,需要打造成熟的文旅路线为品牌抓手。成熟的文旅路线能够将原本分散的乡村文化遗产资源串联整合,形成集群效应,让乡村文化遗产从“藏在深闺”走向大众视野,成为辨识度高、影响力广的“小而美”特色文旅品牌。打造文旅品牌需聚焦核心资源,需要重点挖掘并推出一批具有地域特色的传统村落作为线路节点,全方位保护古民居、古街巷、古戏台、古庙宇等传统建筑风貌,守护好民俗节庆、民间技艺等活态非物质文化遗产,让传统村落既保留原生韵味,又具备文旅体验价值。同时,需要重点开发乡村特色非物质文化遗产,培育本村年轻村民为非遗传承人,落实以村民为主体的保护实施机制,建设有一定接待能力的非遗工坊,让游客近距离感受乡村非遗魅力。在此基础上,针对本省、外省、外国等不同游客群体的需求,精准设计相应的文旅路线。通过科学合理的文旅开发,乡村文化遗产能够转化为具有市场竞争力的文化品牌,有效带动餐饮、住宿、手工艺、农业、工业等相关产业升级,推动农村经济多元化发展。

推进乡村文化遗产工作,还可以为大中小院校的教育教学服务。对于高校而言,可以选取个别有代表性的村落作为固定的科研与教学实践基地,为文化遗产等相关专业师生提供长期、稳定的调研和实践场所,助力高校教学改革。对于中小学教育来说,乡村文化遗产更是优质的假期研学资源,中小学生通过近距离感受乡村文化遗产的独特魅力,能够在实践中真切体会“粒粒皆辛苦”的深刻内涵,潜移默化地培养尊重劳动、勤俭节约的传统美德。户外研学与农耕体验还能让青少年远离电子产品,在亲近自然的过程中锻炼身体、增强体质,培养吃苦耐劳、团结协作的品质。

总之,落实2026年中央一号文件指示精神,需要以转变思路、专业引领、品牌打造、服务教育为实践路径,进一步推进乡村文化遗产保护与活化利用工作。在守护乡村文脉、传承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基础上,持续深化农文旅融合发展,进而带动农村产业现代化升级,为乡村全面振兴注入新动能,切实实现富农惠农的经济目标,为中国式现代化事业补齐乡村发展短板,最终为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凝聚乡村文化力量。(程鹏宇)(作者系忻州师范学院历史文化系副教授)

(责任编辑:卢相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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