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队接到群众举报,在忻州城区云中北路玻璃瓶厂南宿舍北部有约120平方米的违章彩钢房建筑,存在安全隐患。
接到线索后,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队第一时间联合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忻府区长征街道办事处人员赶赴现场核查。经实地勘查核实,该彩钢库房建于2012年,总面积120余平方米,建设全程未取得相关行政审批手续,属于擅自搭建的违法建筑,其行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六十四条相关规定,依法应当予以拆除。
执法队员找到违建业主,对其进行宣传教育,宣讲违建治理方面的法律法规,耐心告知违建的危害性和不良后果,劝导其在规定期限内自行拆除违建。在市城管局、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忻府区长征街道办事处的大力支持下,通过工作人员反复深入的思想劝导工作,该业主最终承诺限期自行拆除违建。6月21日,在城管执法人员和街道办事处人员的监督下,该业主自行拆除了违法建筑。
此次柔性化拆违工作,有效化解了执法矛盾,杜绝了干群对立情绪,大幅降低了执法人力、物力成本,切实拉近了城管部门与群众的距离,营造了和谐共治的城市管理氛围,为辖区常态化拆违控违工作筑牢了群众基础。(记者张志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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