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忻州两村民上坟烧纸引发火情被拘
2026年02月26日 11时23分   忻州日报

2月21日15时26分,五台山景区台怀镇杨柏峪村村民史某某上坟祭祀引发火情,经景区专业队伍全力扑救,16时50分明火扑灭。过火区域为林地,面积约5亩,全部为林下杂草,无林木损毁,未造成主要设施损失和人员伤亡。2月21日上午9时30分,繁峙县金山铺乡石河村村民魏某全不听护林员现场劝阻,在上坟祭祖过程中违规焚烧纸钱。受当日大风天气影响,燃烧的纸钱被风吹入周边杂草丛,迅速引燃干枯植被,火势快速蔓延,烧毁养殖户存放的干草堆。所幸消防救援人员及时赶到处置,未造成更大损失。

目前,史某某、魏某全因违规野外用火引发火情,已被依法处以行政拘留。他们为自己的侥幸行为付出了沉重代价。

当前正值冬春交替、天干物燥关键时期,大风天气多发,林下、田间可燃物干燥易燃,森林草原火险等级持续居高,野外违规用火极易引发森林火灾。史某某、魏某全看似是寄托哀思的传统习俗,实则是漠视防火规定、危及公共安全的违法行为,是典型的不听劝阻、心存侥幸、违规用火案例。

祭祀先祖,重在心意而非形式。鲜花祭扫、无烟追思、网络缅怀等文明祭祀方式,既能表达对先人的追思缅怀,又能从源头消除火灾隐患,是当前更安全、更文明的选择。但仍有部分群众固守旧习,无视禁火令、无视劝阻提醒,在林区、坟地、田间违规烧纸、焚香、使用明火。野外火情一旦发生,风助火势、蔓延极快,不仅会烧毁林木草场、农户物资,更会严重威胁周边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森林防火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等法律法规明确规定:森林防火期内,严禁在防火区野外用火;违规用火引发火情的,依法给予罚款、拘留处罚;造成重大损失、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此次史某某、魏某全被依法行政拘留,再次释放出强烈信号:野外禁火令绝非一纸空文,违规用火必查必罚。无论何种理由,只要触碰防火红线、危及公共安全,就必须承担相应法律后果。(本报通讯员)

(责任编辑:卢相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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