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晚报·山河+讯(记者 张磊)近日,山西晚报·山河+记者从省能源局获悉:我省发布了《关于促进车(站)网互动规模化发展的实施方案》,这标志着我省推动电动汽车与电网“双向互动”进入规模化落地阶段。未来项目建成后,普通电动车主可以把电池里的电“卖”给电网赚取收益。我省将通过此调动充换电资源灵活调节,形成符合我省实际的车网互动发展模式。
电动汽车的电池,本质上是一块可以充电、也可以放电的储能设备。当电网用电紧张时,大量停放中的电动车可以统一向电网“输电”;当用电低谷、电价便宜时,再统一充回来。山西晚报·山河+记者了解到,本月,国内首座集运营、校验、培育于一体的车网互动综合示范站在安徽合肥投运。在4月28日至30日的放电激励活动中,该站累计完成放电订单1048笔,总放电量超1.7万度,参与车主总收益约4.69万元,放电补贴最高达每度2.85元,“低充高放”模式使新能源汽车成为可盈利的资产。
据悉,到2026年底,我省将初步建立适应山西电力市场模式的车(站)网互动交易与结算机制,启动试点示范项目,实现聚合容量达到30万千瓦以上,形成常态化运营基本框架。到2028年底,推动车(站)网互动深度融入电力现货及辅助服务市场,聚合容量达到60万千瓦以上。覆盖客运、货运、市政服务及私人出行等多维场景,形成技术先进、运营高效的规模化发展格局。
在准入机制方面,我省支持具备条件的充换电设施以独立主体身份或聚合为虚拟电厂参与电力中长期、现货及调频辅助服务市场交易。对聚合资源全部为充换电设施的虚拟电厂,仅测试最大运行负荷、最小运行负荷及调节容量参数;建设入市流程、并网运行技术要求、运营及退出管理等参照“负荷类”虚拟电厂规则执行。对于已注册入市的虚拟电厂,在聚合充换电资源并增设车(站)网互动虚拟电厂身份时,原测试结果持续有效,无需重复开展测试评估,可直接办理市场主体身份变更登记手续。
在完善激励与收益分配机制方面,我省充电设施运营单位与车主间的放电收益分配由双方自主协商,鼓励采用合同能源管理、收益分成等模式进行收益分配。运营单位在服务场所及APP醒目位置公示放电收益分配比例与收费标准,保障用户知情权与选择权。
业内人士表示,我省电力现货市场已具备一定运行基础,此次方案将车网互动嵌入现货与辅助服务市场的双重轨道,形成了相对完整的市场化闭环。
(责任编辑:梁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