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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省优化高龄津贴线上发放工作
2026年03月03日 11时49分   山西日报

本报讯(记者霍雪茹)日前,省民政厅印发《关于优化高龄津贴线上发放有关事项的补充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进一步规范高龄津贴发放管理,构建精准便捷安全的发放体系,切实提升高龄老年人获得感与基层服务效能。

《通知》明确,严格落实一年一认证,12个月滚动认证有效,严禁擅自增加认证频次与拍照等附加要求,坚决减轻老年人办事负担。认证坚持静默认证为主、自主认证为辅、兜底认证为补,多渠道保障老年人便捷完成认证。

在流程优化上,省级推进民政与公安、财政、人社、卫健、医保等部门数据共享,动态掌握老人户籍、生存等信息。乡镇(街道)40天内完成信息核对,县级民政部门每月10日前完成信息审核确认、生成拨付名单,每月20日前提交资金拨付申请,每月25日前完成资金发放。

《通知》同步健全停发、补发与容错机制。老人户籍迁出或死亡,次月停发;逾期未认证补认后予以补发;新符合条件老人登记后按规定计发。同时建立三方协同核实机制,强化信息安全保护,并对基层工作人员实行容错激励,鼓励担当作为。

各级民政部门将加强政策宣传与业务培训,畅通咨询渠道,确保高龄津贴政策落地见效,把民生实事办实办好。

(责任编辑:梁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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