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大价钱买的产权车位,被别人一声不吭地停了车。打电话,对方不接;找物业,推来推去;报警,民警来了也只能调解。好不容易找到人,对方一句“在出差,回不来”,就把你打发了。近两年,这样的糟心事在各地频繁上演。今年7月,长沙一起“8万元车位被霸占8天”的事件冲上热搜,将私家车位维权推到舆论中心。个案虽已落幕,但追问远未结束。车位被占,到底该怎么维权?8月6日,山西晚报·山河+记者对此进行了走访。
1私家车位被他人占多日 一场纠纷冲上热搜
今年7月,长沙一起私家车位纠纷在社交平台冲上热搜,引发全社会对车位维权的广泛关注。7月1日凌晨,长沙市开福区某小区业主闵某驾车回家,发现自己花8万元购置的产权车位上,停着一辆红色轿车。他联系小区物业要求通知车主挪车。物业发现,车主彭某某在系统里预留的挪车电话是假的。几经辗转联系上本人后,彭某某表示自己“正在出差,要等三四天才能回来”。
然而当天下午,闵某在地下车库撞见正在车内取物的彭某某。谎言被当场揭穿后,彭某某不仅没有道歉、没有挪车,反而掏出手机对着闵某拍摄,并拨打110报警。民警到场了解情况后,认定彭某某不占理。但即便如此,彭某某仍拒绝挪车,也拒绝道歉。
无奈之下,闵某买来U形栏杆和立柱,将这辆红色轿车围堵在车位内,随后将自己的遭遇发布到网上,“8万元车位被霸占”迅速登上社交平台热搜。网友发现,涉事车主彭某某系长沙市体育局工作人员。7月9日,长沙市体育局发布通报,正会同多部门展开全面调查。7月10日,在官方组织的第六轮调解中,双方达成和解,彭某某当面及书面道歉,给予一定经济补偿。7月11日,彭某某被停职,纪检监察机关介入调查。
从发现车位被占到最终解决问题,这场纠纷历时十余天,经历了联系物业、报警、网络曝光、官方介入、多轮调解等多个环节。如果涉事车主不是公职人员,没有引发舆论高度关注,这场拉锯战很可能还要持续更久。闵某事后对记者说:“那几天,我每天一回家就看到别人的车停在自己的位置上,心里堵得不行。”
2一起起纠纷背后,藏着不少业主的无奈
长沙车位被占事件登上热搜后,山西晚报·山河+记者走访了省城多个小区。
在多个小区的走访中,车位被占几乎是受访业主提及频率最高的话题之一。在小店区一处新建小区,记者在地下车库随机采访了3名业主,其中两人表示自己的车位被占过。一名姓陈的女士回忆道,她也曾因车位被占与对方车主在业主群里发生激烈争执,对方最终道歉挪车,但她一整天的心情都因此事变得很差。另一名业主张先生表示,他每月按时缴纳车位管理费,但每次车位被占后找物业,得到的答复都是先联系车主。联系上了还好说,联系不上就只能原地等待,有一次他等了将近两个小时,手头的事情全被耽误了。
还有业主反映,自己的车位曾多次被同一辆车占用,对方车主的联系方式就贴在车窗上,但电话打过去要么无人接听,要么口头答应马上来挪却迟迟不见行动。有业主形容,明明是自己的车位,每次回家都像开盲盒,不知道会不会被占。
物业公司这边又是怎样的情况?记者采访了多个小区的物业工作人员,他们普遍表示,物业管理确实面临实际困难。由于没有执法权,保安遇到不讲理的车主,上前劝说对方往往不予理会。一旦言语稍重,还可能被投诉态度恶劣。时间长了,一线人员便倾向于少管闲事。但也有物业人员承认,部分物业公司自身管理确实不到位,有的小区连基本的车库巡查都做不到,更谈不上主动发现和处理占位问题。一边收着车位管理费,一边服务跟不上,业主有意见也属正常。
记者采访了某城区派出所一位有过多次出警经验的民警。据他介绍,这类纠纷的出警量近年来明显上升,但民警到场后能做的,主要是核实情况、联系车主、进行调解。如果侵权方拒不配合,调解往往难以取得效果,只能建议双方通过司法途径解决。
3业内人士提醒:合法维权,记牢四个步骤
面对车位被占,一些业主的第一反应是以激烈方式“给对方一个教训”。但法律专业人士提醒,这些做法很容易让维权者陷入被动。
以长沙车主围堵车辆的行为来看,这属于《民法典》第1177条规定的“自助行为”。该条款允许权利人在情况紧急且不能及时获得国家机关保护时,采取合理措施保护自己的权益。但法律对此有两个硬性要求,一是必须情况特别紧急,二是扣留财物后必须立刻报警。闵某将对方车辆一围数日,明显超出了合理限度。一旦超出限度,反而可能需要赔偿对方因此产生的交通费、误工费等损失。
那么,正确的维权路径应该怎么走?记者综合多位律师和基层法官的建议,梳理出以下四个步骤。
第一步,固定证据。发现车位被占后,第一时间用手机拍下对方车牌号、车辆与车位线的相对位置,以及自己车位上方的产权标识。照片最好带上时间水印。如果有小区监控,可以同步申请调取录像。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一位律师特别强调,无论情绪多激动,都不能对占位车辆进行划车、扎胎、泼漆等破坏行为。“一旦造成财物损毁,性质就变了,有理可能变成没理,甚至可能涉嫌违法。”
第二步,联系物业。立即通知物业工作人员到场,要求其联系车主挪车。建议在此过程中录音,记录下报事时间和物业的反馈内容。根据《物业管理条例》,物业服务企业负有协助维护小区秩序的责任。如果物业公司推诿不作为,业主可以向住建部门投诉,也可以依据物业服务合同追究其违约责任。
第三步,报警求助。如果对方在合理时间内未挪车或根本联系不上,可以拨打110报警。报警时的表述很重要,不要说“有人乱停车”,要说“我的私人产权车位被他人非法侵占,车主拒绝挪车,请民警出警处理”。这样的表述有助于警方将事件定性为物权侵害而非一般停车纠纷。需要注意的是,小区地下车库通常不属于道路交通安全法所定义的“道路”,交警一般无权就车位被占进行行政处罚,但公安机关可以出警调解、制作出警记录。这份记录是后续诉讼的重要证据,务必保存好报警回执。
第四步,提起诉讼。如果上述途径都不能解决问题,可以向法院起诉,请求侵权人停止侵害、返还车位、赔偿损失并赔礼道歉。《民法典》第235条规定,无权占有不动产的,权利人可以请求返还原物;第238条规定,侵害物权造成权利人损害的,应当依法承担损害赔偿责任。整个过程要保持理性,保留好每一次沟通记录、每一次报警回执和每一笔额外停车支出凭证,这些都可能在法庭上成为维权利器。
4违法成本低、维权成本高 业主维权难
记者走访发现,维权路径看似清晰,但现实中,大量业主仍然感到寸步难行。问题出在哪里?
违法成本太低,是受访专家提到最多的一点。占他人车位,在绝大多数情况下只需 最终把车挪走,没有罚款,没有扣分,也不涉及信用惩戒。即使进入诉讼程序,侵权人通常也只需赔偿少量的车位占用费。“违法者算得很清楚——守法的人耗不起。时间、精力、诉讼费用加起来,比一句道歉或几百块钱的赔偿要贵得多。”《治安管理处罚法》虽然规定强占公私财物、拒不改正的可处拘留和罚款,但在实践中,因为纯粹车位纠纷而被行政处罚的案例极为少见。
物业公司的不作为,是另一个普遍被诟病的问题。记者调查显示,有的物业以“没有执法权”为由推卸责任,有的小区道闸常年失修形同虚设,有的保安对陌生车辆进出根本不予登记。但业主花钱购买的是完整的物业服务,其中理应包括车位管理。“我们交了物业费,最后还得自己去和占位的人吵架。”一位受访业主这样说。
公力救济渠道的耗时费力,也让不少维权者望而却步。报警之后,公安机关大多以民事纠纷定性,组织调解。调解不成,只能建议诉讼。而诉讼意味着立案、举证、开庭、等待判决,对普通居民来说是一个漫长而陌生的过程。有业主反映,自己就一个车位被占的问题向多个部门反复投诉,每一次都要把前因后果重新讲述一遍,时间一长,身心俱疲。
法律定性的模糊也为维权增添了障碍。私占车位究竟属于单纯的民事侵权,还是可以纳入行政违法的范畴,实践中存在不同理解。有专家建议,应将恶意占位、经催告拒不挪车的行为纳入寻衅滋事等行政处罚范围。但在现行法律框架下,这类行为大多只能走民事途径,缺乏快速有效的行政干预手段。
私家车位虽不过十几平方米,但它所承载的,不仅是停放车辆的功能,还有人们对秩序的信任和对规则的敬畏。当违法者几乎不用付出代价,守法者却要在维权之路上反复奔波,规则的尊严就难以立起来。破解这一困局,需要更明确的法律约束、更到位的物业管理、更有效的执法介入,也需要每一位开车的人心里装着那条看不见的“车位线”。
山西晚报·山河+记者 杨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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