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某演员在街头摄影时被路人要求删除照片的事件,引发热议,使街拍的法律边界问题成为焦点。
在太原,一名父亲在公园记录孩子成长时,镜头角落无意间捕捉到其他孩子清晰的脸庞。这张充满温情的视频在社交媒体收获点赞的同时,也悄然越过一条法律红线。
街头打卡、记录生活……当我们拿起手机捕捉瞬间时,往往容易将路人的面容定格于镜头之中。普通人用手机记录生活时“不小心”拍到他人,在法律上意味着什么?12月18日,山西晚报·山河+记者对此进行了走访。
温馨视频遭“侵权”投诉
太原迎来今冬第一场雪时,恰好是陈先生女儿的3岁生日。带孩子去公园玩雪时,陈先生无意中用镜头拍下了旁边的陌生人。视频画面中女儿笑容灿烂,而背景里,还有一群也在这里玩耍的孩子,面部也清晰可辨。
陈先生将这段视频分享至短视频平台,并写道:“宝贝的三岁,最美的时光。”视频很快收获百余点赞。两天后,他却收到一条陌生消息:“您好,我是您视频里那位穿蓝衣服孩子的妈妈,请立即删除这段视频。”
这名王女士在信息中表示,孩子面部曾经做过手术,她不希望孩子的画面出现在网络上。尽管陈先生反复解释这纯粹是私人生活记录,王女士仍坚持要求删除。
“我只是想记录孩子成长,根本没注意背景里的人。”陈先生感到困惑又委屈,“而且我也没有商业用途,就是发个视频,看到的点赞的也都是我的朋友家人。”
这类“普通人侵权”案例正随着智能手机摄影的普及而日益增多。法律专家指出,许多普通人并未意识到,即使是私人生活记录,一旦在社交平台公开传播,同样受到肖像权法律的约束。
“在公园、旅游景点、餐厅等场所,人们用手机拍摄时常常会不经意地将他人纳入画面。”律师分析,“如果这些照片中被拍摄者可以被识别,且未经同意就被公开发布,就可能构成侵权。”
非商业目的也可能侵权,法律红线不容忽视
“扫街”拍摄并非随意而为的艺术自由,而是一条布满法律“雷区”的道路。《民法典》第一千零一十九条明确规定,未经肖像权人同意,不得制作、使用、公开肖像权人的肖像。即使是出于个人艺术创作的非商业目的拍摄,只要作品中被拍摄者“可识别”,摄影师就可能触犯了法律的红线。普通人的生活记录与专业街拍在这一法律原则上并无区别。
“在许多城市,街拍已司空见惯,但拍摄者往往忽视了肖像权这一基本法律概念。”律师指出,法律对肖像权的保护并不区分商业与非商业目的。实际上,《民法典》的这条规定意味着,即使拍摄者仅为个人欣赏或与朋友分享,只要未经他人明确同意而公开其肖像,仍可能构成侵权。
这一法律理解与公众普遍认知存在差异,许多人认为只有商业使用才构成侵权。陈先生的案例正是这种认知差距的典型体现。
“背景人物”不意味着安全,可识别是关键
法律为某些特定场景下的肖像使用提供了“避风港”。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二十条,为实施新闻报道不可避免地制作、使用、公开肖像权人肖像;为展示特定公共环境而不可避免地纳入他人肖像等情况,可不经肖像权人同意。但这些豁免条款并不能为大多数街拍行为提供保护伞,同样也不适用于普通人的生活记录场景。
“常见的‘扫街’摄影、街拍行为,其性质通常难以直接归属于上述‘新闻报道’或‘展示公共环境’的法定免责情形。”律师强调,“普通人的生活记录照片更是如此。许多拍摄者以‘私人记录’为由进行抗辩,但在司法实践中很难得到支持。”
普通人拍摄的一个常见误区是认为,只要照片中他人只是“背景”或“不小心拍到”,就不构成侵权。然而,法律的判断标准在于人物是否“可识别”,而非其在画面中的位置或比重。
在陈先生的案例中,尽管王女士的孩子只是背景人物,但其面部特征清晰可辨,且被陈先生社交圈中的共同联系人认出,这已满足“可识别”的法律标准。
没有拒绝≠同意,法律上的“许可”必须明确
很多人还有一个误区:我当时拍摄时,被拍摄的人在镜头前没有明确拒绝,这就是“默示同意”。然而法律人士澄清,这绝非有效的法律授权。这一原则同样适用于普通人的生活拍摄场景。
“路人被拍时没有拒绝并不意味着同意,只有明示同意的情况下才能视为同意。”律师指出,真正的同意必须是明确的、肯定的表示,而不仅仅是缺乏反对的行为。在公共场所,许多人即使注意到自己被摄入他人镜头,也往往因为尴尬或不想冲突而保持沉默。但这种沉默在法律上不能解释为许可。
对于普通人而言,较为稳妥的方案是在拍摄后如发现照片中有可识别的他人,应进行模糊处理或裁剪。如果希望保留原貌,则应尽可能获得明确同意,哪怕只是口头确认。
被侵权了怎么办?四步维权路径清晰有效
如果发现自己的肖像被他人擅自发布,该如何应对?法律专家提供了清晰的维权路径。
王女士正是按照这一路径维护自身权益的。她首先对陈先生的视频进行了截图,清晰记录了发布时间、点赞和评论情况。随后她联系到陈先生,直接而礼貌地提出了删除要求。陈先生最终删除了视频,并重新发布了经过背景模糊处理的版本。这一解决方案避免了可能的纠纷升级。
如果沟通无效,被侵权者可以向发布照片的社交媒体平台投诉举报,平台接到有效通知后有责任及时采取删除、屏蔽等措施。若平台处理不力或影响重大,可向网信等主管部门举报,或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侵权方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律师特别提醒,如果拍到并散布他人隐私,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二条,可能面临5日以下的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的罚款,情节较重者可处5至10日的拘留。严重情况下,甚至可能涉及刑事责任。
数字时代需平衡,是守法更是尊重
随着智能手机和社交媒体的普及,每个人都可能成为镜头的焦点,也可能在无意中将他人的影像纳入自己的数字记忆。陈先生的经历并非个例。在很多景点、网红打卡地等公共场合,每天都有人在记录生活时,将陌生人的面孔一同存入相册。
法律专家建议,普通人在拍摄和分享时应养成几个简单习惯:拍摄后快速检查画面中是否有可识别的他人;如有发现,可使用简单的编辑工具进行面部模糊处理;在社交媒体分享时,考虑设置为更私密的分组可见。
“数字时代,我们既是内容的创造者,也可能是他人内容的主题。”法律人士指出,“培养基本的法律意识和尊重他人权利的素养,是和谐数字社会的基础。”不管是坦然接受镜头,还是对瞄准自己的镜头坚决说不,不同反应背后折射的是公众对肖像权日益增强的自我保护意识。街拍摄影师如今必须重新审视自己的创作边界,即便是无心之举,也可能使一次普通的“扫街”变成法律诉讼的起点。对于普通人而言,记录生活与尊重他人隐私之间需要找到平衡。“艺术创作与个人权利的平衡并非非此即彼的选择,而是在尊重他人基本权利的基础上,寻找创造性表达的可能。”
在这个每个人都是潜在拍摄者和被拍摄者的时代,理解并尊重肖像权的边界,已成为数字公民的基本素养。无论是专业摄影师的长焦镜头,还是普通人手中的智能手机,在按下快门时,都应当多一份法律考量与人际尊重。
山西晚报·山河+记者 杨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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