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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智能驾驶”不等于“自动驾驶”
2026年05月14日 10时03分   山西日报

高速路上,有驾驶人开启辅助驾驶后,化妆、进食、随音乐摆手;更有甚者,因酣睡导致车辆在快车道无故急停……这类滥用智能辅助驾驶的危险行为,将行车安全全然托付给智能系统,既是对交通规则的漠视,更是对生命的轻慢。

再“聪明”的智驾,也只是“辅助”。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汽车驾驶自动化分级》,目前我国市面上绝大多数量产车的智能驾驶系统均属L2级,即“组合驾驶辅助”——要求驾驶人和智能驾驶系统共同完成车辆的动态运行。事实上,车载辅助驾驶系统不能代替驾驶人成为驾驶主体,驾驶人激活辅助驾驶功能后,仍是实际执行驾驶任务的人,负有确保行车安全的责任。

科技为行车减负,不能为松懈免责。驾驶人切莫心存侥幸,把“智驾”当“代驾”;车企也应坚守行业底线,杜绝夸大宣传、误导消费者。

行车路上没有捷径。唯有严守安全底线,敬畏规则、谨慎驾驶,方能守护出行平安。

胡颖楠/文 王铎/图

(责任编辑:梁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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