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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禁”不是“放任”安全才是底线
2026年01月09日 10时52分   忻州日报

临近春节,燃放烟花爆竹再次成为市民关注的热点话题。

2025年12月16日,《山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宣布废止124件行政规范性文件的决定》发布,意味着已实施五年之久的《山西省人民政府关于禁止生产、经营、储存、运输和燃放烟花爆竹的通告(2020年8月17日)》自此作废。

消息一经发布,引发网络热议。12月21日,山西省应急管理厅出台《关于做好全省烟花爆竹经营安全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明确此次调整并非简单地“放开”,而是秉持“保障安全、统一规划、合理布局、总量控制、适度竞争”原则对烟花爆竹经营单位进行审批。12月22日,忻州市人民政府随即出台《关于忻州市城区禁止和限制燃放烟花爆竹的通告》,指出在特定区域和时段内允许燃放烟花爆竹。通告从“废”到“限”,“禁限有度”,折射出城市治理理念的深刻转变,传统年俗需要空间,公共安全需要保障,多元需求应当满足,但“解禁”不是“放任”,安全才是底线。

爆竹声中一岁除,春风送暖入屠苏。春节期间燃放烟花爆竹,历来是国人传承民俗的文化符号,承载着驱邪避灾、迎新纳福的美好寓意。但是,由于燃放烟花爆竹存在的安全隐患、环境污染等问题,“禁”与“放”的争论从未停止。早在明、清时期,就因安全问题频发而有过“禁燃令”。如今,随着城市化进程加速,传统习俗与城市安全、环境保护之间的矛盾凸显,加之现代烟花爆竹种类庞杂、威力巨大、燃放无序、管控困难等问题,让很多城市按下了“禁令键”。一时之间,“禁”与“放”成了不可调和的难题。

忻州此次发布的《关于忻州市城区禁止和限制燃放烟花爆竹的通告》,明确划定忻州城区禁止燃放烟花爆竹范围和忻州城区限制燃放烟花爆竹的区域、时间、种类。这种划分绝不是简单的“开口子”“划道子”“定圈子”,而是基于法律依据、城市安全、生态环境以及市民需求的审慎考量下的“想法子”“引路子”“立尺子”。“禁止燃放区”与“限制燃放区”划定的不仅仅是区域上的线、时间上的线、种类上的线,更是安全线、管理线、文明线,传递出的是“能放”不等于“随便放”的管理思路和“要放”但不是“想放就放”的自觉认识。

“解禁”不是“放任”,体现的是对多元诉求的包容与回应,是政策的人性化调整,彰显的是对公共安全责任的坚守与担当,是治理的底线思维。忻州烟花爆竹燃放政策的调整,打破了严格管控与民俗传承之间长期存在的“非此即彼”对立关系,找到了两者之间的最大公约数——既回应了民众对“年味儿”的期盼,又守住了安全环保的底线。

心有猛虎,细嗅蔷薇。欢度春节,烟花爆竹要放也要管,需要的是政府、社会与市民的多元共治。政府的责任在于制定科学合理的规则,并确保有效执行;社会的责任在于形成理性认知的氛围,理解政策的初衷背景;市民的责任则在于自觉遵守规定,既享受传统乐趣,也履行公民义务。尤其在燃放过程中,每个人都应把安全置于首位,于禁区守规,在限制区有序,共同防范火灾、炸伤等安全事故,让喜庆氛围与平安祥和相伴相生!(郝永峰)

(责任编辑:卢相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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