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10月23日电 据住房城乡建设部网站消息,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持续推进城市更新行动有关部署要求,大力推动老旧街区厂区功能转换、业态升级、活力提升,因地制宜打造一批活力街区,促进城市结构优化、功能完善、文脉赓续、品质提升,住房城乡建设部、工业和信息化部等六部门近日联合印发《关于推进老旧街区厂区改造提升的指导意见》。
一、明确老旧街区厂区改造提升任务。按照主导功能,老旧街区厂区可划分为老旧厂区、老旧商业街区、老旧生活街区、老旧交通枢纽及周边街区等。历史文化街区和历史文化名镇镇区可纳入老旧街区厂区改造提升范畴。各地要落实《城市更新“十五五”规划》目标要求,有序实施1500个老旧街区厂区改造提升重大工程项目。结合城市体检结果,将房屋和市政基础设施老化、公共服务和公共空间短缺、功能产业和发展活力有待提升的街区厂区作为老旧街区厂区改造提升对象,综合考虑功能关联性、空间连续性、设施共享性、实施可行性等因素,统筹确定改造提升范围和实施时序,纳入城市更新实施体系。
二、推进老旧街区厂区改造提升项目实施。各地要深入开展专项体检,摸清老旧街区厂区存量资源状况,梳理各方诉求,评价更新潜力,科学确定改造提升目标任务。制定老旧街区厂区项目实施方案,明确功能业态、更新方式与规模,确定运营管理模式,测算资金成本和收益,确保项目能落地、运营可持续。开展城市设计,对老旧街区厂区的交通组织、街道肌理、空间尺度、建筑高度、形态风貌等进行引导和管控,将设计要求纳入项目实施方案,引导高质量的改造提升。
三、推动老旧厂区功能转换。各地要在确保安全的基础上,对老旧厂房进行材料置换、局部加建、内部改造、空间优化等,同步完善配套设施,优化景观环境,更好适应产业升级需要。盘活利用闲置低效厂区、厂房、仓库和设施,推进建筑功能转换和混合利用,植入科技研发、商业金融、文化创意、体育休闲等新产业新业态新场景,激发创新创业活力。活化利用工业遗产等价值突出的工业文化资源,传承弘扬工业文化。鼓励以市场化方式开展老旧厂区改造提升,探索长期运营新模式。
四、推动老旧商业街区业态升级。各地要实施老旧商圈、商业街、商业综合体改造提升,完善市政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增设休憩设施,优化公共交通组织与慢行系统,提高消费空间品质。优化商业街区建筑形态,改造提升公共空间和景观环境,创造多元化消费体验。引导商务楼宇底层和附属空间开放,完善配套餐饮、健身、休闲娱乐等服务功能,提升商务楼宇综合服务能力。推动商业业态升级,积极发展数字经济、银发经济、夜间经济,打造街区文化品牌,满足居民体验式、沉浸式消费需求。
五、推动老旧生活街区品质提升。各地要巩固老旧小区改造、完整社区建设等工作成果,进一步挖掘街区内存量空间潜力,补充完善文化活动中心、中学、运动场馆、家政服务网点等公共服务设施,增建停车、充电设施,建设口袋公园,因地制宜优化周边公交线网和站点布局,为居民提供更加完善的公共服务。连通社区间人行道、非机动车道等慢行系统,统筹推进街区内小微公共空间改造和背街小巷整治提升,一体化开展适儿化适老化和无障碍设施改造建设,提高老旧生活街区宜居水平。梳理街区特色文化资源,打造文化展示、历史教育、居民交往等场所,延续街区生活记忆。积极盘活闲置房屋,植入共享办公、创新孵化、咨询服务等多元功能,拓展“家门口”就业空间。
六、推动老旧交通枢纽及周边街区融合发展。各地要实施老旧火车站、汽车站等交通枢纽设施与周边街区一体化改造提升,通过打通交通堵点、改善客运服务设施、完善功能布局、盘活低效用地等方式,推动站城融合与产业升级。加强轨道交通场站与周边片区立体复合利用,提升客运枢纽换乘集散水平,加快站点周边居住、商业、公共设施等建设更新,推动轨道交通与城市功能有机融合。对于不再承担交通功能的场站、线路和服务区等附属设施,结合实际开展既有建筑和场地设施的改造利用,植入新产业、拓展新功能,助力产业升级和服务提质。
七、加强历史文化街区镇区保护利用。各地要依据历史文化街区、名镇保护规划相关要求,用“绣花”功夫开展“微更新”,持续推动历史文化街区镇区保护提升。对历史文化街区镇区内的重要历史轴线、空间节点、历史街巷进行保护修复,延续整体格局和历史风貌。保护修缮历史建筑和传统风貌建筑,推动居住类历史建筑、传统民居成套化改造。持续做好历史文化街区镇区市政基础设施更新改造,增加公共活动场地,鼓励多元活化利用历史建筑和其他既有建筑,补充完善公共服务设施,提升人居环境品质。
八、健全老旧街区厂区改造提升实施机制。各地要更好发挥政府作用,依法依规开展审批,优化审批流程,支持符合条件的项目享受一定年期内不改变用地主体和规划条件的过渡期政策,过渡期原则上不超过5年,过渡期满办理土地有偿使用手续的,可采取租赁或协议出让方式。因地制宜确定街区厂区项目实施主体,统筹负责项目实施方案制定和实施,鼓励运营单位参与项目规划设计建设,一体谋划推进改造提升和运营管理。搭建多方协商共治平台,组织责任设计师等专业技术力量提供技术服务,引导商户、居民参与设计、改造、治理和监督,建立长效运维管理机制。鼓励结合实际,建立以居民为主体的历史文化街区镇区保护实施机制。探索以城市信息模型(CIM)平台等加强老旧街区厂区改造提升数智化管理,强化与建筑信息模型(BIM)的集成应用。
九、建立可持续的投融资模式。各地要统筹用好各类相关资金资源,完善市场化投融资模式,引入社会力量盘活资金,提升盘活利用效率,支持各类企业参与老旧街区厂区改造提升,拓展多元化投融资方式,规范市场化运作流程。规范实施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新机制。鼓励各地探索创新改造提升模式,加大存量资产盘活力度。鼓励金融机构按市场化、法治化原则做好老旧街区厂区改造提升金融支持。支持符合条件的项目发行基础设施领域不动产投资信托基金(REITs)。按照谁受益谁出资原则,鼓励物业权利人自主更新。
意见指出,各地住房城乡建设部门要充分认识老旧街区厂区改造提升对于重塑功能空间、再造产业生态、营造消费场景、扩大有效投资的重要作用,充分发挥城市更新工作协调推进机制作用,会同有关部门做好老旧街区厂区改造提升工作,按职责加强项目实施管理。工业和信息化部门要指导各地在老旧厂区改造提升中推进产业升级,强化工业遗产保护和利用。财政部门要统筹利用好现有资金渠道支持老旧街区厂区改造提升。交通运输部门要指导各地在老旧街区厂区改造提升中优化重要枢纽节点布局,完善交通运营服务。商务部门要指导各地优化各类老旧街区厂区消费环境,丰富商业业态。国资部门要支持国有企业盘活存量资产,推进闲置厂房等国有资产改造提升。工作中要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坚持实事求是、因地制宜,不搞大拆大建。住房城乡建设部将会同有关部门加强政策指导,及时梳理总结创新举措,做好宣传推广,提高全国老旧街区厂区改造水平。
(责任编辑:梁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