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享到:
 
 
当前位置: 首页>>新闻频道>>国际国内>>正文
两部门发文明确增值税进项税额抵扣等有关事项
2026年02月03日 10时09分   新华网

新华社北京2月2日电(记者申铖)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2月2日对外发布公告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法实施条例》有关规定,延续现行制度和做法,明确增值税进项税额抵扣等有关事项。

这一公告明确了一般纳税人购进机动车、购进国内旅客运输服务等情形的增值税进项税额抵扣有关事项,并明确了关于资产重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等有关事项。

此外,两部门当日还对外发布两则公告,公布了《增值税预缴税款管理办法》和《长期资产进项税额抵扣暂行办法》,均自2026年1月1日起施行。

(责任编辑:梁艳)

关闭窗口

    主办单位:忻州日报社 晋ICP10003702 晋新网备案证编号:14083039 晋公网安备 14090202000008号

    律师提示:本网站所刊登的各种信息,均为忻州在线版权所有,未经协议授权,禁止下载使用,凡不注明出处的将追究法律责任。

    地址:山西省忻州市长征西街31号 热线:0350-3336505 电子邮箱:sxxzrbw@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