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张勇)自2020年3月1日起,我省在太原市、晋中市和转型综改示范区开展“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试点,原先453项涉企经营许可事项被改为直接取消审批、审批改为备案、实行告知承诺、优化审批服务4种方式。
目前,我省重点推进“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试点工作,逐步实现改革对所有区域、所有涉企经营许可事项的全覆盖,使改革成果惠及更多的市场主体。
在太原市、晋中市和转型综改示范区开展“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试点过程中,相关部门对所有涉企经营许可事项实行全覆盖清单管理,包括中央层面的523项和地方层面设定的6项涉企经营许可事项,清单之外不得违规限制企业(含个体工商户、农民专业合作社)进入相关行业或领域,企业取得营业执照即可自主开展经营。
其中,76项中央层面设定事项因涉及全国人大、国务院授权及国家部委有关要求,我省仍按照原有规定办理,其余453项分别按照直接取消审批、审批改为备案、实行告知承诺、优化审批服务4种方式分类推进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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