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线索一:2020年5月14日,督察人员发现神池县污水处理厂西侧300米处排水渠内有一处污水排放口,检查时正在排污,住建部门未能提供污水来源,该部分外排水间接流入朱家川河,对朱家川河水环境造成一定影响。
1、调查处理情况
经查情况属实。神池县污水处理厂西侧300米处排水渠内污水排放口为县城崞水路的雨水排放口。2019年国家能源集团朔黄公司决定出资改造崞水路地下给排水和地面硬化工程,山西省第五建筑工程公司中标,由朔黄公司具体组织施工。今年在施工过程中,误将县城建成区南河槽段生活污水排放管接入了雨水排放管网,造成污水外排。排查还发现在朔黄南站折返段也存在生活污水排放管误接雨水排放管网现象。针对施工方未严格按照设计图纸施工,管道误接造成生活污水经雨水排放管网外排问题,神池县住建局对施工单位山西省第五建筑工程公司处以5万元罚款,并对工程监理单位兰州交大工程有限公司进行了约谈。
2、整改情况
神池县住建局对照设计图纸,监督施工方已将建成区南河槽段和朔黄南站折返段生活污水管网误接雨水排放管网问题完成整改,生活污水不再直接外排。
3、问责情况
针对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移交问题,神池县纪委监委对负有监管责任的县住建局局长姜志平进行了约谈。
问题线索二:2020年5月15日,督察人员发现保德县境内黄河段沿岸有多个排污口,均未按照排污口规范建设,未设立标识标牌,少数排污口有污水溢流现象。其中沿黄公路安澜楼段地下排洪涵洞内聚集大量生活污水,住建部门在涵洞出口处只用沙袋做了简单围堵,雨季来临时极易造成溢流,对黄河水环境造成极大威胁。
1、调查处理情况
经查情况属实。针对保德县泓源达水处理有限公司3号池设备故障,污水截流收集干管不能正常流通,造成沿黄公路安澜楼段地下排洪涵洞内聚积大量生活污水违法行为,保德县住建局按照合同规定扣除其运行费10万元。
2、整改情况
针对未按照排污口规范建设、未设立标识标牌问题,目前已开始制作排污口标识标牌,5月25日前完成标识标牌设置。联系设计单位,编制排污口规范建设设计方案,由保德县住建局局长赵震宇、总工韩彦平和保德县泓源达水处理有限公司总经理卢继雄按照方案内容和时间节点监督,确保问题规范化整改。沿黄公路安澜楼段地下排洪涵洞内聚积大量生活污水问题,通过昼夜赶工维修,污水处理厂3号池设备现已排除故障,污水截流干管收集也已恢复正常流通,涵洞内聚积的生活污水已提升至污水处理厂处理。
3、问责情况
针对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移交问题,保德县政府、县纪委监委对负有监管责任的县住建局局长赵震宇进行了约谈。县住建局对保德县泓源达水处理有限公司负责人卢继雄进行了约谈。县纪检部门责成县纪委监委第六派驻组,全程加强督促,确保整改落实到位。
问题线索三:2020年5月16日,督察人员发现位于忻府区的忻州银山湖奶牛养殖有限公司年存栏490头优质奶牛养殖项目,目前存栏奶牛高达1000余头,但未按照要求配套建设环保设施,厂区内雨污不分,畜禽尿液随雨水流入排水渠,经进一步查勘,该公司将大量雨、尿混合液直接排入厂区西侧空闲地的5个渗坑内,造成一定污染。
1、调查处理情况
经查情况属实。针对该公司存在的问题,忻州市生态环境局忻府分局下达《责令改正违法行为通知书》,要求该公司立即采取有效措施,对外排雨水和尿液形成的渗坑进行处理恢复地容地貌,完善雨污分离设备,对超出环保审批规模部分重新办理补充环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第八十三条第三项的规定,处以10万元的罚款,目前已进入处罚程序;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和《行政主管部门移送适用行政拘留环境违法案件暂行办法》相关规定将此案件移送公安机关作进一步处理。
2、整改情况
忻州银山湖奶牛养殖有限公司积极整改,开始拆除原有牛棚顶,建设标准化封闭式牛棚;对所有牛舍重新安装雨水收集槽,彻底隔离尿液进入雨水渠,同时建设污水收集池。对现有的5个渗坑,与忻州市污水厂协商沟通,化验合格用于灌溉自己种植的玉米青贮基地,化验不合格将污水拉运至污水厂处置。由解原乡乡长马建云负责监督公司于5月31日前完成整改。
3、问责情况
针对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移交问题,经解原乡党委研究,对分管领导吴翠萍进行约谈,给予东冯城村党支部书记刘春亮党内警告处分,给予东冯城村村委主任(非党员)全乡通报批评、并扣除其3个月工资;忻府区畜牧兽医中心责令监管责任人吕康龙作出深刻检查;忻州市生态环境局忻府分局党组对包片副局长樊晋华提醒谈话,对监管责任人杜瑞荣进行约谈。
问题线索四:2020年5月16日,督察人员发现位于忻府区的奇村有一根生活污水暗管,将收集的大量生活污水不经污水处理厂直接排入奇村污水处理厂北侧排水渠,间接进入云中河。
1、调查处理情况
经查情况属实。针对奇村污水处理厂存在的问题,2020年5月19日,忻州市生态环境局忻府分局下达了《责令改正违法行为通知书》,要求溢流的污水采取分段截留,不排入下游,使用提升泵将污水泵到生活污水处理厂处理;挖掘提升污水处理站的处理能力,尽快规划扩容基础工作,将未纳入污水处理站的村庄生活污水全部统筹纳入污水处理管网。
2、整改情况
2020年5月19日,奇村温泉疗养旅游区服务中心已将奇村污水处理厂资产移交神达集团,神达集团拟对污水处理厂进行扩容提质,修建调节池,彻底解决污水外溢的问题。截至目前,奇村镇已组织工作人员在溢水口流入跃进渠处设置拦水坝,分段截留,截留的污水运至污水处理厂处理,杜绝污水直接排入南云中河。由奇村镇党委书记、奇村温泉疗养服务中心主任巩文亮负责,根据《奇村镇村镇规划》和《污水管网建设规划》,于2020年12月底前将该排污口接入污水管网,完成整改。
3、问责情况
针对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移交问题,奇村镇人民政府给予南云中河加禾段河长张天亮、巡河员王玉亭通报批评,并扣罚张天亮3个月工资、王玉亭3个月补助,奇村温泉疗养旅游区服务中心给予监管责任人弓旭东政务警告处分。
问题线索五:2020年5月14日,督察人员发现宁武县神达栖凤煤业有限公司生活污水处理站擅自停运,附近涵道内有生活污水排入恢河。
1、调查处理情况
经查情况属实。针对宁武县神达栖凤煤业有限公司存在的问题,2020年5月18日,忻州市生态环境局宁武分局下达了《责令改正通知书》,要求立即清理污水处理站原有的活性污泥,重新培养、驯化活性污泥;严格按照污水处理设计工艺流程规范操作、运行;每日对进水和中水进行检验,对活性污泥进行镜检。
2、整改情况
2020年5月19日开始由宁武县环境监察大队副队长秦文彬监督,宁武县神达栖凤煤业有限公司副经理张玉生具体负责,清理生活污水处理站原有的活性污泥,重新培养、驯化活性污泥,严格按照污水处理设计的工艺流程规范操作、运行,处理后的生活污水全部用于绿化和厂区道路洒水不外排,于2020年6月4日前完成整改。忻州市生态环境局宁武分局牵头,会同凤凰镇政府、县住建局、神达栖凤煤业有限公司制定截污纳管方案,庄子上村的生活污水处理问题列入正在编制的《宁武县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方案》。目前,宁武县采取临时应急措施,将庄子上村的生活污水集中收集后提升至神达栖凤煤业有限公司污水处理厂处理。
3、问责情况
针对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移交问题,宁武县对庄子上村排污监管不力,负有责任的市生态环境局宁武分局局长侯清云、县住建局局长张宝生、凤凰镇镇长辛继军、凤凰镇庄子上村村委会主任郭润拴进行了提醒谈话。2020年5月16日,神达栖凤煤业有限公司对负责污水处理站运营的科长戴春雷及污水处理站负责人池俊英给予免职处理。
(责任编辑:卢相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