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广网北京7月3日消息(记者安垚)据海南省住房公积金管理局网站消息,为更好满足缴存人刚性及改善性住房需求,7月2日,海南省住房公积金管理局发布《关于进一步优化调整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的通知》,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本次公积金新政主要调整内容如下:
一是提高了购买自住住房最高贷款基准额度。单方缴存人家庭购买新建、二手自住住房的最高贷款基准额度由现行新房80万元和二手房60万元,统一提高至100万元;夫妻双方缴存人家庭购买新建、二手自住住房的最高贷款基准额度由现行新房110万元和二手房90万元,统一提高至120万元。此次调整实现了新房与二手房贷款额度标准的统一,对购买二手房的缴存人家庭提供了更有力的支持。
二是加大了人才住房公积金贷款支持力度。对经海南省人才认定部门认定的高层次人才(A、B、C、D、E类人才),在海南省购买自住住房,家庭住房公积金最高贷款额度在基准额度基础上上浮20%。同时,人才贷款额度上浮政策可与现行多子女家庭(上浮20%)、二星级以上绿色建筑(上浮10%)、保障性住房(上浮10%)等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上浮政策叠加执行。
三是调整了二套房“存贷挂钩”机制。提高缴存余额倍数:将二套房“存贷挂钩”贷款额度计算公式中缴存余额倍数由10倍提高至12倍,即二套房“存贷挂钩”贷款额度=账户缴存余额*12*缴存时间系数(0.8/1.0/1.2)。提高保底额度:单方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家庭贷款保底额度由30万元提高至50万元;夫妻双方均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家庭贷款保底额度由50万元提高至70万元。此项政策调整有效降低了缴存时间较短职工的改善型住房需求的贷款门槛,特别是对新就业职工和年轻家庭提供了更有力的支持。
(责任编辑:蔡文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