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河南省新乡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印发《关于明确住房“以旧换新”政策适用直系亲属间置换有关事项的补充通知》,细化直系亲属间住房置换规则,进一步拓宽政策受益面,为家庭改善居住条件提供精准支持。
此次政策升级的核心亮点是将适用范围扩大至“直系三代”家庭成员,具体包括配偶、父母、子女、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凡是旧房合法所有权人与新房意向买受人属于上述亲属关系,均可共同申请参与“以旧换新”,省去旧房二次更名的繁琐手续和税费成本。
申请办理方面,新政明确,需由旧房全部所有权人与新房买受人共同作为申请人,向实施主体提交申请,并共同签署《旧房收购意向协议》。除常规房产证明材料外,还需提供户口簿、出生医学证明等直系亲属关系法定证明,以及《继承人知情同意书》。
针对群众关注的贷款问题,新政给出明确解决方案,新房买受人可正常申请商业银行贷款及住房公积金贷款,旧房收购抵扣款可直接认定为新房首付款,相关金融机构将优化贷款审核与抵押登记流程,确保信贷衔接顺畅。
对于共有产权等特殊情形,政策规定,若旧房为直系亲属共有,需在申请前完成产权份额归集,可通过赠与、买卖等方式转移至新房买受人名下,或由实施主体收购非买受人份额。若置换期间发生家庭关系重大变化导致流程无法继续,申请人可申请中止或解除协议,已缴纳的商品房认购定金将无条件退还。此外,针对高龄房主家庭,实施主体将主动提示风险,建议全体法定第一顺序继承人签署《知情同意书》,防范继承纠纷。
(责任编辑:蔡文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