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享到:
 
 
当前位置: 首页>>房产频道>>房产>>正文
天津将首套、二套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限额提高至120万元、100万元
2026年01月27日 15时27分   央广网

央广网北京1月27日消息(记者门庭婷)1月26日,天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发布《天津市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管理办法》(以下简称《贷款办法》),通过调整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加大对缴存人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的支持力度,助力实现住有所居、住有宜居。

《贷款办法》调整的主要内容涉及三个方面,一是提高贷款最高限额。将首套、第二套住房贷款最高限额分别由100万元、50万元提高至120万元、100万元。养育两个及以上子女且至少一个子女未成年的,首套、第二套住房贷款最高限额分别由120万元、50万元提高至144万元、120万元。

二是提高第二套住房计算贷款额度的账户余额倍数。将第二套住房贷款额度不高于贷款申请人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的10倍调整为不高于贷款申请人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的20倍。

三是延长二手住房贷款最长期限。将二手住房贷款最长期限由20年延长至30年。

此外,《贷款办法》自2026年2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5年。

(责任编辑:蔡文斌)

关闭窗口

    主办单位:忻州日报社 晋ICP10003702 晋新网备案证编号:14083039 晋公网安备 14090202000008号

    律师提示:本网站所刊登的各种信息,均为忻州在线版权所有,未经协议授权,禁止下载使用,凡不注明出处的将追究法律责任。

    地址:山西省忻州市长征西街31号 热线:0350-3336505 电子邮箱:sxxzrbw@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