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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协议付全款却拿不到车位?
物业人员虚构“内部低价车位”骗了91万余元
2026年10月21日 10时39分   人民网

花钱托物业工作人员买车位,签协议、付全款后车位却迟迟无法交付。多名业主多次催办只得到敷衍回复,相互交流后才发现落入骗局。公安机关立案侦查后,江苏省昆山市某小区物业工作人员庄某利用业主信任,虚构掌握低价抢购车位的内部渠道,先后骗取24名业主91万余元的事实浮出水面。

2017年,庄某入职某物业公司,先后担任保安、收费员,小区业主的物业费、车位管理费常交由他办理。凭借长期优质的服务,庄某获得不少业主信任。

随着小区入住率提高,车位日渐紧张、售价走高。熟悉车位交易行情的庄某,抓住业主希望低价购买车位的心理,动起了歪心思。自2019年起,他主动接触小区业主,谎称掌握物业内部渠道,可以远低于市场价的价格购置车位。部分业主信以为真,主动提出愿意购买车位并向庄某付款。

为让购买车位显得更加真实,庄某利用职务便利,私自留存盖有地产公司公章的空白车位使用权转让协议,与业主签订虚假的购买车位协议,还伪造车位交易发票,将收取的款项据为己有。当业主迟迟拿不到车位上门追问时,庄某便以“内部审批中”“开发商核验延迟”“手续尚未办结”等理由搪塞拖延。

直到2025年12月,向庄某交钱订购车位的多名业主相互交流后,察觉被骗,陆续向公安机关报案。同月,庄某被公安机关抓获归案。

公安机关经侦查发现,2019年初,庄某确实受物业公司口头指派,协助售卖小区少量新增车位。在尚有真实车位可售期间,庄某同时收取多名业主钱款,采取“价高者得”的方式,将有限车位卖给出价更高的业主。大量业主未能拿到车位,持续索要退款。然而,庄某已将所收钱款用于个人消费,无力退还。

2023年春节后,小区所有可售车位均已售罄。为偿还前期业主的退款,庄某仍以低价售卖车位为噱头,继续收取业主钱款。

经查,庄某共诈骗24名小区业主,单次诈骗金额从数千元至9万余元不等,累计诈骗金额达91万余元,赃款大多被个人挥霍。案发前,庄某自行退还被害人7万元;案发后,其家属代为退赔34万余元,部分被害人收到退款后出具谅解书。

今年3月,该案被移送昆山市检察院审查起诉。审查起诉阶段,庄某辩称2023年之前,自己受物业公司委托售卖车位,属于正规交易。办案检察官逐一核查在案证据,结合物业公司经理证言、小区车位售卖台账、地产公司备案资料、资金流水等证据,查明庄某确实曾受物业公司委托售卖车位,但2023年春节后,案涉小区已无任何可售车位,庄某明知无法为被害人办理车位交易,仍持续冒用地产公司名义签订虚假转让协议,骗取钱款、肆意挥霍,足以认定其非法占有目的,符合合同诈骗罪的构成要件。庄某私自留存空白协议、伪造发票、长期拖延退款等行为,也进一步印证其诈骗的主观故意。在扎实的证据面前,庄某最终如实供述了全部犯罪事实。

今年6月,昆山市检察院依法对庄某提起公诉。9月30日,法院以合同诈骗罪判处庄某有期徒刑三年七个月,并处罚金6万元。目前,判决已生效。

(责任编辑:蔡文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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