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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典”护“忻”绿】静乐法院|普法进社区
2026年08月14日 10时23分   忻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微信公众号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切实做好《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法典》施行前普法宣传,营造全民知法、守法、护法的生态保护良好氛围,8月12日,静乐法院党组书记、院长聂海军带队到小康苑社区,开展《生态环境法典》专项普法宣传活动,让生态环保法治理念走进群众、深入人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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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社区普法宣传活动形式丰富、氛围浓厚。活动现场醒目悬挂普法宣传条幅,直观传递“践行生态环境法典 守护绿水青山 共享碧水蓝天”的法治理念。同时,法院干警向社区居民、沿街商户发放《生态环境法典》宣传手册、普法宣传单页。聚焦群众日常生活息息相关的生态环保知识点,重点解读了大气、水、土壤、噪声污染防治,生活垃圾处理、绿色低碳生活、生态环境违法行为及法律后果等群众关心的热点内容。

“住宅楼里能不能开餐饮小店?随意倾倒垃圾会承担什么责任?生活中哪些行为属于生态环境违法行为?”针对居民的各类疑问,干警开展现场说法、以案释法,结合农村秸秆焚烧、生活污水乱排、建筑垃圾乱堆、临街商铺噪音扰民、随意损毁绿植等辖区常见生态环境问题,用真实鲜活的司法案例,深入浅出讲解《生态环境法典》的适用场景、禁止性规定及处罚标准,引导群众自觉摒弃不环保的生活习惯,主动参与生态环境保护,积极举报各类破坏生态环境的违法行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环保理念。

(责任编辑:蔡文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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