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感谢检察院为我撑腰、解我燃眉之急!3万元司法救助金,不仅救了我的急,更给了我活下去、走下去的勇气!3月11日,刘某在家人搀扶下,将一面“检察为民办实事,司法救助暖人心”的锦旗送到市检察院,言语间满是感激。这场跨越二十年的困境,在检察力量的助力下,让她看到了生活的曙光。
困境缠身:多重残疾妇女的绝境煎熬1976年出生的刘某是多重残疾人,患有精神疾病,劳动能力受限。1996年与宋某结婚生子后,非但未获安稳,反而遭婆家人长期欺凌,甚至被剥夺家门钥匙,屡屡被拒于门外,连基本居所都难以保障。
2002年,刘某精神疾病复发,需终身服药,丈夫宋某却对其置之不理。无经济收入的刘某只能依靠年迈的母亲照料。老人既要承担她的日常起居,还要支付高额药费,家庭雪上加霜。
2025年,刘某与夫家争吵后再次离家游走,幸被亲友寻回。此次经历让她和家人坚定了离婚的念头。但因智力受限、缺乏法律知识,维权之路屡屡碰壁。加之长期无经济收入,生活陷入绝境。
检察援手:“司法救助+支持起诉+多维帮扶”多轮驱动
一次偶然,她走进了定襄县检察院12309检察服务中心。检察官耐心倾听了她的经历后,迅速开展行动。一是将该线索移送该院第三检察部依法启动民事支持起诉程序。在检察机关的监督下,刘某已与宋某顺利离婚;二是结合刘某无经济收入、需长期服药、家庭极度困难的现状,由市检察院与定襄县检察院开展上下两级联动救助,第一时间为她发放30000元司法救助金,切实解决她面临的医药费、生活费等急迫难题。三是主动协调定襄县妇联,将刘某纳入“母亲邮包”公益项目关怀对象;对接村委为刘某介绍环卫工作,让刘某可通过简单劳务每年赚取7200元收入,为其长远生活保障筑牢底盘。
法治温度:司法救助传递检察温情
国家司法救助是司法为民的生动实践,更是为弱势群体纾困解难、传递司法温情的重要举措。近年来,市检察院始终以人民为中心,在司法救助工作中主动作为、精准发力,不断创新工作模式、完善工作机制。依托数字赋能,自主研发“司法救助线索发现数据模型”,打破传统救助模式局限,实现从“被动响应”到“主动预警”的跨越式转变。强化上下联动,聚焦县级院司法救助资金保障短板,积极开展上下两级院联动救助,确保救助资金足额发放、直达快享。开展多维帮扶,以市检察院牵头会签的《关于建立司法救助与社会救助工作衔接机制的实施意见(试行)》为抓手,将司法救助与法律支持、生活帮扶、社会救助、心理疏导深度融合,真正为群众解难事、办实事。健全跟踪回访机制,对救助对象开展常态化回访,细致了解其生活状况、救助资金使用情况,持续传递司法温暖,巩固救助成效。
(责任编辑:蔡文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