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法院报讯(记者 孙陈亦 刘熠博 通讯员 李世昌)“物业纠纷看似是家常小事,却连着千家万户的幸福感。河南省汝州市人民法院成立的家政物业调解室,把调解服务送到群众家门口,让矛盾化解既有效率更有温度,真正为老百姓办了实事!”全国人大代表、河南省汝州市家家靓家政服务有限公司董事长于莉,在参与多起家政物业纠纷调解后,对法院创新解纷模式给予高度评价。
于莉表示,汝州法院立足家政、物业服务类纠纷涉众性强的特点,构建“法院筛选﹢人大代表领办”案件导入机制,成立家政物业调解室,将人大代表的群众公信力、自身行业优势与司法权威有机结合,实现了代表履职与司法为民的深度融合。在调解一起空置房物业费纠纷时,于莉借鉴江苏、山东、浙江等省份的减免政策,提出“基础服务费﹢能耗公摊”的折中方案,最终促成双方和解。“看到业主与物业从对簿公堂到握手言和,我深切感受到人大代表参与基层治理的价值。”于莉说。
于莉建议,人民法院继续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将物业纠纷矛盾化解有效融入共建共治共享的基层治理大格局,把纠纷解决在基层、化解在萌芽状态,助力社会和谐稳定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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