拒不返还彩礼、失联拒执、态度蛮横,一起婚约财产执行案陷入困境。定襄法院联动忻州市拘留所,巧用司法拘留联合化解模式,“法治教育+情理疏导”双管齐下,让态度强硬的被执行人当场悔悟、部分履行,这起棘手执行案得以圆满化解。
申请执行人郭某及其父母与被执行人乔某及其父亲乔某某、母亲贺某某因婚约财产返还问题产生纠纷,经定襄法院审理判决后,被执行人需向申请执行人返还彩礼13万元及银元10块。判决生效后,被执行人未主动履行法定义务,申请执行人遂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干警第一时间启动线上线下全方位财产查控程序,通过网络执行查控系统对被执行人名下的银行存款、房产、车辆、证券等财产线索进行全面核查,同时赴被执行人住所地开展实地调查,但均未发现可供执行的财产。
经查,被执行人乔某及其母亲贺某某长期外出务工,始终处于失联状态,无法取得联系;其父乔某某虽居住在本地,却对执行工作极度抵触,不仅拒不配合提供家人线索及财产情况,还多次在与执行干警沟通中言辞激烈、态度蛮横,明确表示拒绝履行还款义务,致使案件执行工作陷入瓶颈,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迟迟无法实现。
为打破执行僵局,执行干警秉持“善意文明执行”理念,多次主动联系乔某某,组织双方开展线下调解,耐心向其释法明理,详细讲解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的法律后果,引导其正视法律义务、主动化解矛盾。但乔某某始终心存侥幸、拒不配合,甚至无视司法工作人员的合法履职行为,公然藐视司法权威。定襄法院依法作出对乔某某采取司法拘留十五日的强制措施。
拘留并非执行的终点,化解矛盾、实现案结事了人和才是司法执行的最终目标。将乔某某送拘至忻州市拘留所后,定襄法院第一时间启动与市拘留所的联动机制,迅速与拘留所相关负责人对接沟通,详细说明案件背景、双方矛盾焦点及执行难点,共同制定针对性的矛盾化解方案。
一方面,拘留所民警按照工作规范,及时对乔某某进行入所谈话,详细了解其思想动态和家庭情况,开展针对性的心理疏导,缓解其抵触情绪,引导其理性看待案件纠纷;另一方面,定襄法院执行干警多次前往拘留所,结合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的相关法律规定,以及法院办理的拒执犯罪典型案例,再次向乔某某进行深度法治宣讲,清晰阐明其拒不履行行为的违法性和严重性,明确告知其若继续拒不履行,不仅会面临拘留的强制措施,还可能涉嫌刑事犯罪,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从法律层面形成强力震慑。同时,执行干警从情理角度出发,结合双方的婚约关系及家庭实际,引导乔某某换位思考,让其充分理解申请执行人在婚约解除后未能收回彩礼的经济损失和心理落差,体会申请执行人追讨欠款的艰辛,唤醒其责任意识和诚信意识。
在法治教育与人性化疏导的双重作用下,乔某某的思想观念发生根本性转变,从最初的抵触对抗、心存侥幸,逐渐转变为正视问题、主动悔悟。被拘留次日,乔某某便主动向拘留所民警提出希望联系家人和法院执行干警,明确表示愿意履行法定义务,积极化解与申请执行人之间的矛盾。
执行干警趁热打铁,持续与乔某某沟通,巩固教育成果,引导其制定切实可行的履行方案,同事主动联系申请执行人郭某及其家属,详细告知乔某某的思想转变和履行意愿,结合被执行人的实际家庭情况和履行能力,耐心做申请执行人的思想工作,引导其本着化解矛盾、和睦邻里的初衷,理性看待案件执行,考量对方的实际困难,作出适当让步。申请执行人郭某及其家属在得知乔某某的悔悟态度和法院的工作努力后,对执行干警的耐心工作表示认可,也对乔某某的实际情况表示理解,最终同意在执行标的额上作出适当降低,为案件的和解化解奠定了基础。
随后,在执行干警与市拘留所民警的共同主持下,双方当事人在拘留所调解室内进行了面对面的沟通协商。调解中,执行干警与拘留所民警再次围绕案件事实和法律规定进行释法明理,引导双方换位思考、互谅互让。乔某某当场写下悔过书,对其此前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抗拒法院执行、藐视司法权威的行为作出深刻忏悔和检讨,并向申请执行人表达了歉意,同时郑重承诺将严格按照双方协商的方案,积极履行还款义务,绝不再出现违约行为。
经双方充分协商、自愿达成一致,最终签订了分期履行的执行和解协议:申请执行人郭某自愿对执行标的作出合理让步,同意被执行人分期履行还款义务;被执行人乔某某当场通过家属转账的方式,支付协议约定的第一期案款4万元,剩余款项按协议约定的时间节点分期支付。
协议签订后,考虑到乔某某的悔悟态度和即时履行行为,定襄法院依法作出解除对其司法拘留的决定,当日乔某某被解除拘留。几天后,申请执行人郭某某将一面写着“执行为民守公正,高效履职破困局”的锦旗送到定襄法院执行局。
至此,这起僵持已久、矛盾尖锐的婚约财产执行纠纷得以实质性、圆满化解。
(责任编辑:蔡文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