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电影《消失的她》在暑期档出圈,其紧张的剧情和出乎意料的反转引发大家热议。在法院,如果说哪一类执行案件会让承办人感到“亚历山大”,那么遇到“消失”的被执行人绝对可以上榜。今天,让我们把镜头对准忻府区法院,一起看看执行干警是如何让“消失的他”在24小时内主动现身并履行义务的。
“消失”的被执行人
2019年,申请执行人刘某依据生效法律文书向忻府区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执行过程中,被执行人赵某拒绝配合法院工作,经多次传唤拒不到庭,更不提供其真实居住地址。执行干警多次走访赵某户籍所在地及其可能活动地,并多次向赵某父母和同村居民询问其行踪,无奈,均查不到赵某的任何信息。随后,执行干警依法将赵某限制高消费,又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仍不见其人。
执行悬赏显成效
为尽快查找被执行人下落,督促其履行还款义务,申请执行人主动到法院了解悬赏流程,执行干警向其详细介绍了悬赏制度及公示渠道,申请执行人刘某当即表示同意悬赏。忻府区法院第一时间发布了对赵某的执行悬赏公告,向社会公开广泛征集被执行人的财产线索。
“刘法官,我刚刚看到你们微信上发布的悬赏公告了,我知道他在哪!”公告发出后不到一天时间,就有热心群众将赵某的行踪线索提交给法院,一直不见踪影的赵某,在得知自己被“悬赏执行”后,慑于悬赏曝光的舆论压力,当即主动联系执行法官,要求与申请人协商解决问题。
经过执行法官与双方当事人的沟通协调,双方达成执行和解协议并当场履行完毕,申请执行人刘某当即同意撤销悬赏公告。
多措并举促执行
人难找、财产难查一直是制约执行工作的“痛点”“堵点”,为广泛发动社会力量,借助社会舆论、网络的优势推动破解执行难,忻府区法院大胆创新工作方法,用足用好强制执行措施,充分利用微信公众号、微信朋友圈、电子大屏等载体发布执行悬赏公告,动员社会力量参与执行助推执行案件实质性化解,拓宽查找被执行人下落及财产的线索渠道,向被执行人施加压力,倒逼其主动履行法律义务,最大限度保障胜诉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执行小课堂
问:什么是悬赏执行?
答:是面向全社会悬赏举报被执行人,是一种民事执行辅助方式。具体解释是指:人民法院依据申请执行人的申请向社会发布公告,申请执行人承诺对于举报有关案件被执行人下落或财产线索,并据此线索取得实际执行效果的,给予举报人一定数额悬赏金的执行措施。
问:哪些申请执行人可向人民法院申请悬赏执行?
答:1、申请执行人确实无法提供被执行人财产状况的案件;
2、人民法院穷尽法律调查措施无法查找被执行人财产的案件;
3、被执行人失踪或下落不明,且无法查证被执行人财产状况的案件;
4、被执行人有隐匿转移财产嫌疑且未在人民法院规定的期限内如实申报其财产状况的案件;
5、法律规定可以采取悬赏执行的其他情形。
问:如何申请悬赏执行?
答:由申请执行人向执行法院提交书面申请。书面申请应写明:悬赏事项、悬赏金额或计算方式、支付办法、委托人民法院支付的承诺和悬赏期限以及拟刊登悬赏公告媒体等内容。
问:哪些情形不得领取悬赏金?
答:1、举报的信息不属实的;
2、举报人提供的信息系违法取得的;
3、举报人举报的系人民法院已经掌握的;
4、举报人举报的财产依法不得查封、扣押、冻结及拍卖、变卖和以物抵债的;
5、举报信息过于笼统,难以查证的;
6、人民法院发放悬赏金违反诚实信用、公序良俗原则的;
7、案件依法进入破产程序的。
(责任编辑:蔡文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