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确保严格公正司法,有效避免同一类型案件因办案庭室、办案法官不同而出现不同的判决结果,原平市人民法院采取“三个明确”措施确保民事案件类案同判,统一裁判尺度,提高了审判质量和效率,取得了积极成效。
一是明确分案原则。在立案阶段把好源头“入口关”,明确案件类型的分案原则,确保同类型案件分配至同一团队、同一法官。
二是明确具体程序。对于办理同类型案件的法官,要求在作出判决前,相互之间必须进行沟通,提出统一的裁判意见,并报分管领导审查;如达不成一致意见,提交专业法官会议讨论,直至审判委员会讨论决定。
三是明确管理机制。全面开展有针对性的专题调研,及时、全面地掌握本院各类型案件数据和信息,动态分析审判工作运行态势,并在此基础上采取针对性的类案检索、归口研究等措施。
山西某企业管理有限公司诉众多当事人的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为网络平台借贷案件,共立案105件,并且债权债务经过多次转让,借款人涉及全国多个省份。在分管副院长的主持下,该院多次召开民事专业法官会议,总结分析个案特点,并根据特点归类,进而针对性地制定出判决、驳回起诉、撤诉等不同方案,顺利审结了案件,确保裁判尺度统一。
当事人诉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原平分公司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一案中,共立案111件,涉案人数众多,且涉及群众住房、生活切身利益,而相对方为房地产开发商,受客观因素影响导致经济困难,调解难度大。当事人诉被告田某土地经营权出租合同纠纷12件,被告外出下落不明,且该类案件涉及农民切身利益,社会影响较大。在处理上述类案时,原平法院通过“三个明确”的有效举措,最终形成统一裁判尺度,实现了政治效果、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2022年,原平法院取得了上诉率明显下降、服判息诉率有所提高的良好审判效果,进一步提升了群众满意度和司法公信力。
(责任编辑:蔡文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