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4月6日22时许,原平市体育路。一男子因饮酒且无证驾驶机动车被交警当场查获。
当晚,郭某平驾驶晋A9***2白色江铃小客车由北向南驶来,车速较慢,形迹可疑,随即民警上前示意其靠边停车。检查中,发现其有酒驾嫌疑,遂将其带到警车内进行呼气式酒精测,测试值为61mg/100ml,属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违法行为。
在民警要求其出示驾驶证时,郭某平支支吾吾声称自己忘带了。经公安综合信息平台查询,郭某平无有效机动车驾驶证。在铁一般的证据下,驾驶人对自己无证且酒后驾驶机动车违法行为供认不讳。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原平市公安局交警大队对郭某平无证驾驶、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合并作出罚款3000元、行政拘留5日的处罚。
交警提示:“在无证或饮酒的情况下,驾驶机动车安全风险大大增加,一旦发生紧急情况,车辆难以控制,后果不堪设想。为了您和他人的安全,请我们一起携手共同抵制无证、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违法行为,安全出行,平安回家”。
(责任编辑:蔡文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