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31日,东寨镇御花园酒店门口警灯闪烁,神池县人民法院执行干警对被执行人闫某某的涉案房屋依法进行强制腾退。
此案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干警向被执行人送达执行通知书与报告财产令,对被执行人的银行、不动产、网络资金、车辆等财产情况进行了网上集约查询,冻结了被执行人名下银行存款。后申请执行人与被执行人达成以物抵债协议,但一直未交付房产。

为保证房屋顺利腾退,执行干警多次实地查看走访,了解被执行人的其他居所情况,针对可能发生的意外情况制定详细的执行方案。

在腾房现场,执行干警分成外围安保、内围警戒、室内腾退和清点物品、拍照摄像、后勤保障五组,服从指挥、各司其职、密切配合,依法向被执行人家属释法明理、安抚情绪,并对屋内物品逐屋、逐物进行清点、视频取证、现场登记造册,对物品进行了有序搬运及合理存放。

执行过程中,参与行动的干警携带执法记录仪等设备全程录音、录像,执法过程井然有序、严肃文明,同时邀请社区工作人员及物业负责人现场参与见证。最终将涉案房屋顺利交付给申请人,腾房工作圆满完成。

此次强制腾房行动,不仅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彰显了法律的尊严,也充分展示了执行干警的执行力和战斗力,推动公平正义在“最后一公里”提档加速。神池法院再一次以实际行动保障了申请人的合法权益,捍卫了法律的权威。
(责任编辑:蔡文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