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享到:
 
 
当前位置: 首页>>法治频道>>法治>>正文
乘车外出遇“贵人”,他教我马上赚大钱!——忻州法院典型案例揭秘网络平台办理信用卡传销骗局
2022年08月11日 10时36分   忻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大家好,我叫项政前(化名),40多岁的我天天都想着挣大钱。或许是赚钱心切,在一次外出旅途中我偶然结识了一位“贵人”,他告诉我有一个好项目,只要动动嘴皮就能赚大钱。于是,我和两位好友义无反顾地加入了这个项目,本想借此“一夜暴富”的我们,没想到却一步步陷入了违法犯罪的深渊。

近日,我们仨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二年至二年二个月不等,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元。下面我就以自己的亲身经历来深度揭秘“网上办理信用卡”的赚钱骗局。

迷人心智的“赚钱”骗局

2016年底,我在外出乘火车时认识了一名兀姓男子,闲聊中得知上海某网络平台可以办理信用卡并从中获利。得知“商机”的我立马联系了我的两位朋友,一周后,我们三人来到太原市找到兀姓男子,在听了这个网络平台的经营模式后,我们仨觉得这个“项目”很不错并当即缴纳了1700元入会费,注册成为该网络平台会员。

越陷越深的“发展”套路

网络平台赚钱的规则也很简单:

参加者通过向平台缴纳入会费1700元成为平台会员,每名会员可以直接发展两名下线,每直接发展一名下线可获得230元奖金,下线再发展下线,每发展一名可获得10元推荐奖。下线会员达到50人时被评为一星,发展的两条下线中各有一人达到一星时,会员可升级为二星,以此类推。

就这样,回到忻州后,我们决定成立忻州工作室,由我担任总负责人,其余两位负责讲解、宣传以及收钱、报单。我们的宣传方式也很简单,就是通过微信宣传、熟人介绍等吸收周边群众加入网络平台。

如此毫不费力就能赚钱的项目让我们仨迷了眼,短短几个月时间,忻州工作室的会员达到了100多人,我们的层级也发展到三级以上。我本以为自己眼光卓越,终于能“坐享其成”,“赚大钱”的美梦也不再遥远,谁知,2017年8月,上海的网络平台关闭。随后,痛失收入来源的我得知这个网络平台是传销组织,于是2018年7月,我主动来到忻州市公安局直属分局投案。我的两位朋友也被公安机关刑事拘留。

案发后,我的内心久久无法平静,40多岁的我不仅没能实现挣钱美梦,反而成了一名罪犯。“网络平台办理信用卡”就是个谎言,被骗的大多都是关系不错的亲朋好友,然而我却利用了他们对我的信任,在利益的蛊惑下丧失理智,成为了传销组织的帮凶,最终害人又害己。

我在传销活动中共计获利4000余元,另外两位朋友分别获利2000元、7000元,我仨“一通操作猛如虎”非但没挣到大钱,反而把自己也搭进去,真是赔了夫人又折兵”!

法院判决

忻府区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郝某华、王某田、赵某忠以网络平台提供办理信用卡服务为名,要求参加者缴纳入会费,按一定顺序组成层级,直接、间接以发展人员的数量作为计酬返利依据,引诱参加者继续发展他人参加,骗取财物,扰乱经济社会秩序,参与传销活动人员100余人,层级在三级以上,其行为已构成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且属共同犯罪,应予依法惩处。根据三名被告人的犯罪事实、犯罪性质、情节和对社会的危害程度依法判决被告人郝某华、王某田、赵某忠犯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分别判处有期徒刑二年至二年二个月不等,并处罚金一万元;对三名被告人非法所得依法予以追缴,上缴国库。

一审判决后,三名被告人以原判事实不清,三人均系初犯、从犯、偶犯,社会危害性小犯罪情节较轻、符合判处缓刑条件、原判量刑不当为由向忻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忻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二审认为,根据被害人的报案及陈述、三被告人的供述与辩解、辨认笔录、宣传资料照片截图、层级架构图、上海某金融服务公司的情况说明及工商资料等证据,能够认定三上诉人组织、领导传销活动并发展人数为100余人的事实。原判认定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适用法律正确,审判程序合法,且原判在法定量刑幅度内已充分考虑被告人的犯罪事实、情节、悔罪态度及社会危害程度等情节,原判量刑并无不当,故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法官说法

传销组织是一颗社会“毒瘤”,所谓一人传销,亲朋受害。广大群众一定要警惕规则复杂、名头响亮的投资项目和经济活动,这其中往往隐藏着传销陷阱。传销行为无论怎样改头换面,都少不了交纳入门费、发展下线、按照参加人员数量获取提成等特点,一旦加入其中,不仅容易陷入违法犯罪当中,也会给自己的人身财产安全带来危险,如果发现传销活动,应当立即向公安、工商部门进行举报。

法官提醒,防范网络传销,远离骗局,最根本的还是要克服贪欲,不要幻想“一夜暴富”。如果抱着侥幸心理参与其中,最终将会落得血本无归、倾家荡产,甚至走向犯罪的道路。

传销套路深似海

陷阱一环套一环

别急!

小编整理了传销的常见套路和特点

记住这些,远离传销陷阱

关于传销,你需要知道:

常见的传销手法

1、金融传销

特点:承诺高收益,以互联网金融的名义引诱投资。

例如:XX金融互助社区、XX财富互助平台、XX金融互助投资。

2、 网络传销

特点:打着电商或者微商的旗号,通过各种交流工具发展下线,成本低,发展迅速,骗钱过程中不需要见面。

例如:网络直销,网店加盟。一边上网娱乐,一边上网赚钱。

3、“免费”传销

特点:用“免费XXX”等诱惑力很强的宣传标语拉人入会交费,病毒式传播,速度非常快。

例如:低价旅游、免费购买商品、免费旅游。

4、“国家工程”传销

特点:伪造国家机关文件,打着新产业的幌子虚假宣传。

例如:连锁销售、建立工作站、连锁加盟、资本运作、投资开发。

5、“假冒直销企业”传销

特点:直接冒用正规直企的企业名称开展传销活动或冒用直企名义进行虚假宣传,通过网络招聘销售人员,通过各种渠道销售假冒产品。

例如:XX国际公司、XX公司。

6、“假慈善”传销

特点:以慈善为名,打着慈善救助,爱心互助等幌子,欺骗善良的群众,上当受骗。

例如:做慈善事业,筑和谐家园,爱心资助贫困学子,爱心希望工程。

7、“养老”传销

特点:以投资养老院为名大量发展会员,以达到融资敛财的目的。

例如:消费养老、XX养老院项目。

传销的特点

1、入门费

缴纳一定数额的资金或者购买一定数量的产品,才能有加入资格。

2、拉人头

需要发展他人作为自己的下线,才能获得报酬。

3、计酬方式

以直接或间接发展人员的销售业绩为依据计算报酬。

法网恢恢,疏而不漏

所有的违法犯罪行为

在法律面前都将无所遁形

想要获得成功的方法有很多种

但只有踏踏实实走好每一步

才能拥有美好的明天~

(责任编辑:蔡文斌)

关闭窗口

    主办单位:忻州日报社 晋ICP10003702 晋新网备案证编号:14083039 晋公网安备 14090202000008号

    律师提示:本网站所刊登的各种信息,均为忻州在线版权所有,未经协议授权,禁止下载使用,凡不注明出处的将追究法律责任。

    地址:山西省忻州市长征西街31号 热线:0350-3336505 电子邮箱:sxxzrbw@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