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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行悬赏!见到这两人请向神池法院举报
2022年01月26日 09时47分   忻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山西省神池县人民法院

悬 赏 公 告

被执行人:矦银旺,男,1962年10月18日出生,汉族,神池县八角镇狮子坪村人,身份证号码:142229196210183313,住太原市体育北街同苑小区10号楼1单元102室。

被执行人:邹先存,女,1968年11月23日出生,汉族,神池县义井镇人,身份证号码:142229196811233822,住太原市体育北街同苑小区10号楼1单元102室。

执行案号:(2021)晋0927执147号

执行标的:10万元及利息

举报电话:0350-8610321

联 系 人:王执行员


悬赏期限:2022年1月6日——2023年1月6日

悬赏条件:凡向神池法院提供被执行人矦银旺、邹先存线索及下落并被法院实际控制奖励3000元,凡提供神池法院未掌握的可供执行财产线索的,奖励实际到位标的金额的10%。神池法院郑重承诺:对举报人提供被执行人下落线索的予以严格保密。

悬赏理由:神池法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河东村镇银行有限责任公司与被执行人矦银旺、邹先存借款合同纠纷一案中,因申请执行人向法院申请悬赏执行,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五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执行中财产调查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神池法院特发执行悬赏公告。

二〇二二年一月十日

(责任编辑:蔡文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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