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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属分局:破获系列伪造证件转卖租赁车辆实施诈骗案件
2021年12月02日 10时37分   平安忻州

近日,直属分局刑侦三中队根据群众报案,经过缜密侦查,破获系列伪造证件转卖租赁车辆实施诈骗案件,抓获三名犯罪嫌疑人。

经查明,犯罪嫌疑人李某宁、高某杰、张某三人自2021年7月至11月期间,多次从汽车租赁公司租赁高档汽车,伪造车辆相关证件,并以经济上出现资金短缺为由,将租赁来的车辆和伪造的证件一并抵押给受害人。三人共作案7起,涉及车辆9台,涉案金额达200余万元。

目前,李某宁、高某杰、张某三人已被直属分局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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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八十条第三款规定,“伪造、变造、买卖居民身份证、护照、社会保障卡、驾驶证等依法可以用于证明身份的证件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十四条;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数额过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责任编辑:蔡文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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