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言道
“吃一堑要长一智”
因酒驾被交警查处过的驾驶人
必须痛定思痛
就该吸取教训
但是
总有一些驾驶人
偏偏不当回事
不仅不汲取教训
还二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
这不
忻州这俩人二次酒驾
被公安交警当场查获
案例一
五台:糊涂!时隔1年又犯错
9月6日15时43分,五台交警在国道239线785公里(耿家庄村附近)对一辆小客车例行检查时,闻到驾驶员杨某某身上一股酒味,经呼气式酒精检测,杨某某体内酒精含量为73mg/100ml,属于饮酒后驾驶机动车交通违法行为,遂将其带回大队办案区作进一步调查。

经调查,杨某某在去年8月曾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交警部门查处过,此次属于驾驶证超分、暂扣状态下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交通违法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民警依法对杨某某合并处以罚款2200元、吊销机动车驾驶证、行政拘留10日的处罚。
案例二
河曲:嚣张!无证驾驶+二次酒驾
8月5日21时30分,河曲县公安局交警大队旧县中队民警在韩河线44KM公里处检查时,发现一辆小型汽车形迹可疑,民警便果断予以拦停检查,当民警要求其出示证件时,驾驶员赵某某称还未取得驾驶证,属于无证驾驶机动车辆;同时,细心的民警闻到其身上有一股酒味,随即对其进行呼气式酒精仪检测,结果显示体内酒精含量为26mg/100ml,属于饮酒后驾驶机动车交通违法行为,遂依法将其带至大队办案区进一步处理。

经查,赵某某在2017年8月因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宁武交警查处过,这是第二次酒驾被查,且他从未取得过机动车驾驶证,不具备机动车驾驶资格。据赵某某交代,当天中午和两个朋友一起吃饭,期间喝了三两白酒,然后睡了一下午,醒来后准备出去买点东西,就抱着侥幸心理驾驶车辆,没想到又被查住了,后悔不已。目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赵某某因无证、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依法予以行政拘留10日,并处罚款3000元。
交警提醒
饮酒、无证驾驶机动车都是严重交通违法行为,是重大交通安全隐患,是公安机关严厉打击的重点对象。无证者大多因其未经过专业的培训和考核,未取得驾驶证件,缺乏必要的交通安全知识、基本驾驶技能和安全驾驶心理,一遇突发情况惊慌失措、手忙脚乱引发交通事故,甚至车毁人亡。
同时,提醒广大驾驶人加强自身约束,杜绝酒后驾驶。行车中遇民警执法检查时,请务必要积极配合,切不可阻碍民警执法,对阻碍执行职务的,将依法承担法律责任。让“开车不喝酒,喝酒不开车”成为我们广大交通参与者心中的共识。
(责任编辑:蔡文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