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忻州警方提醒:酒驾天天查,千万莫侥幸!
2021年08月25日 10时03分   忻州交警

开车不喝酒,喝酒不开车,但总有人心存侥幸,以身试法,8月19日晚岢岚交警接连查获两起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严重交通违法行为

01一时糊涂 扣证罚款还降级

该驾驶人持A2驾驶证,其违法代价不只是被罚款1000元,驾驶证记12分,暂扣6个月,还因被记满分而失去现有的最高准驾资格

当晚22时许,执勤交警在城乡结合部拦停一辆晋HZB9**的小型汽车。当驾驶人打开车窗时,一股明显的酒味扑鼻而来。执勤交警对驾驶人孟某平进行呼气式酒精测试,结果显示为74mg/100ml,属饮酒后驾驶机动车。当执勤交警查看其出示的驾驶证时,发现其驾驶证为A2证。

经询问,孟某平当晚跟朋友喝了点白酒,自己感觉回家的路也比较偏,侥幸心理认为不会被交警查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依法对孟某平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违法行为作出罚款1000元,驾驶证暂扣6个月,记12分的处罚。因被一次性记满12分,孟某平同时也失去A2车型的最高准驾资格,面临驾驶证被降级的处罚。

02漠视法规 终将换来悔与恨

当晚22时许,乔某希酒后侥幸心理作祟,驾车去往加油站途中被交警当场查获。经现场对其进行呼气式酒精检测,测试结果为53mg/100mL,属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严重交通违法行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交警依法对乔某希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违法行为作出罚款1000元,驾驶证暂扣6个月,一次记12分的处罚。乔某希事后对自己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行为后悔不已,却终因违法既成事实而难逃法律的制裁。

警方提示:酒驾天天查,千万莫侥幸!!!

(责任编辑:蔡文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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