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21年8月6日10时31分许,忻州市代县县乡公路代滩线2KM处。一辆未悬挂车牌、违法载人的农用三轮车驶入代县交警设立的临时检查通道。
经查,驾驶人常**在代县搞抗震房改造施工,并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其行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十九条第一款、第十一条第一款和第五十五条第二款,驾驶三轮车实施了载人违法(代码1063),且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驾驶机动车上路行驶(违法代码10051),上道路行驶的三轮车未悬挂机动车辆号牌(违法代码1717)的违法行为。
民警对其实施以上三项违法行为分别裁决,合并执行,决定处以罚款700元。

为了减少三轮车交通事故的发生,代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民警在办理完行政处罚手续后,及时给其三轮车喷涂了“三轮车严禁载人”的放大字以警示其行为,并现场教育他遵章守法、安全行驶。
(责任编辑:蔡文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