都说吃一堑长一智
可下面这位驾驶人
四年前因无证、酒驾被查处
四年后重蹈覆辙
真的属于屡教不改
对待这种驾驶人
交警当然不能客气
果断拘留
一起来看!
8月5日晚,河曲交警查获一起无证驾驶且二次酒驾的严重交通违法行为。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当事人赵某某因无证、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公安机关依法予以行政拘留10日,并处罚款3000元的处罚。

当晚21时30分,大队旧县中队执勤民警在韩河线44KM公里处检查时,发现一辆车牌号为晋HDX***小型汽车形迹可疑,民警果断拦停检查。当要求驾驶人赵某某出示证件时,他自称还未取得驾驶证,属于无证驾驶机动车辆。
同时细心的民警闻到他身上有一股酒味,随即对其进行呼气式酒精仪检测,结果显示其体内酒精含量26mg/100ml,涉嫌饮酒后驾驶机动车,民警依法将其带至大队办案区做进一步调查处理。

经调查,赵某某在2017年8月因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宁武县交警大队行政处罚过,这次是第二次酒驾被查,且赵某某从未取得过机动车驾驶证,不具备驾驶机动车的资格。
据赵某某交代,当天中午和两个朋友一起吃饭,期间喝了三两白酒,然后睡了一下午,醒来后准备出去买点东西,就抱着侥幸心理驾驶车辆,没想到又被查住了,但后悔已迟……
交警提示:
无证驾驶是严重交通违法行为,是重大交通安全隐患之一。无证者大多因其未经过专业的培训和考核,未取得驾驶证件,缺乏必要的交通安全知识、基本驾驶技能和安全驾驶心理,一遇突发情况惊慌失措、手忙脚乱引发交通事故,甚至车毁人亡。
车辆驾驶人也应加强自身约束,杜绝酒后驾驶,保障自己和他人的生命财产安全。行车中,遇民警执法检查时,请务必要积极配合,切不可阻碍民警执法,对阻碍执行职务的,将依法承担法律责任。让“开车不喝酒,喝酒不开车”成为每一位驾驶人的习惯养成。
(责任编辑:蔡文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