忻州网讯 3月5日,忻州交警直属四大队民警在G108国道东外环开展逢五统一行动,发现一辆未悬挂机动车号牌的白色小型轿车,民警随即对其拦截进行检查,经过对驾驶人尹某进行询问得知:驾驶员为逃避交通违法被监控故意将车牌拆卸,民警现场对其进行批评教育后,按照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对其驾驶未悬挂机动车号牌的车辆的交通违法行为罚款200元、记12分。违法代码:1717。
交警提示:车辆上路行驶须按规定安装机动车号牌,驾驶未悬挂机动车号牌上路行驶属严重交通违法行为,对自己和他人都存在严重交通安全隐患,望广大驾驶员切勿心存侥幸,自觉遵守交通法律法规,规范使用车辆号牌,安全驾驶,文明出行。
(责任编辑:蔡文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