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忻州中院动员部署虚报冒领补助和司法作风问题专项整治工作
2020年10月12日 10时18分   忻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10月10日上午,忻州中院召开专门会议传达学习《忻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开展虚报冒领补助和司法作风问题专项整治的实施方案》,就专项整治工作进行动员部署。中院党组成员、副院长安智明主持会议,党组成员、市纪委监委派驻中院纪检监察组组长刘存义,党组成员、副院长刘铁牛及各部门负责人参加会议。

刘铁牛副院长强调

要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上级法院和院党组的决策部署上来,将扎实开展此次专项整治工作,作为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的政治检验,特别是要作为立案、审判、执行工作践行司法为民、公正司法的现实考验,务必传达到每一名干警,高标准、严要求抓细抓实自查工作,确保专项整治有序推动。

刘存义组长强调

要务必清醒认识到司法作风问题的普遍性、顽固性和严重危害,各部门负责人要带头认真做好自纠自查,深挖问题并认真剖析产生原因,针对存在问题要出台具体工作措施,切实对标对表抓好整改。针对虚报冒领补助问题,一方面要加强源头治理,引导干警自觉树立底线意识,坚决反对违法违纪违规行为;另一方面要加强审核把关,财务部门要严格依法依规核查管控。

安智明副院长强调

一要高度重视,充分认识开展专项整治工作的必要性、迫切性和现实意义,积极主动作为,认真组织实施。二要聚焦重点,把抓好专项整治与抓好审判执行工作紧密结合起来,进一步统筹专项整治和“以案释德、以案释纪、以案释法”警示教育、“三个规定”专项整治等活动,做好结合文章。三要坚持实事求是,坚决抵制在自纠自查过程中弄虚作假、敷衍了事,对发现的问题要如实上报,对查出的问题要对症下药,积极整改,确保整治工作取得实效。

按照工作部署,全体干警将以部门为单位,对本人自2018年以来是否存在五类虚报冒领补助问题和严重的司法作风问题进行自查,并于10月15日前向组织书面说明情况。对于主动报告问题、退返虚报冒领的补助并真诚悔错的,视情节从轻、减轻或免予处理;对于不认真自查、不主动报告,在接下来的督促检查、总结整改阶段被发现的,将依纪依法严肃处理。专项整治工作为期三个月,共分三个阶段进行。

(责任编辑:蔡文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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