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台县:无证酒驾还未年检 这个司机胆真大

忻州网讯 为深入推进道路交通事故预防“减量控大”工作,有效预防辖区道路交通事故,确保广大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7月24日,五台县交警大队组织开展酒驾、醉驾、涉牌涉证集中行动中,查获一起饮酒后无证驾驶未年检车辆严重交通违法行为。
15时15分,豆村执法站民警在省道311线42公里处设卡检查时,一辆车牌号为晋HUH57*的小型轿车迎面驶来,执勤民警立即示意其靠边停车接受检查,经检查驾驶人卢某某无法出示驾驶证,且身上还有一股酒味,执勤民警遂即将其带回交警大队做进一步调查,经呼气式酒精测试仪检测,卢某某体内酒精含量为64mg/100ml。通过公安网查询,未发现卢某某办理过机动车驾驶证,且所驾车辆未年检,属无证饮酒后驾驶未年检机动车交通违法行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执法民警对卢某某无证、酒后驾驶、车辆未年检三项违法行为合并处以罚款3200元,并处行政拘留10日的处罚。
五台交警提醒广大驾驶员:无证、酒驾存在极大的风险隐患,严重威胁自己和他人生命安全,请广大驾驶人自觉遵守交通法律法规,千万别拿生命和伤痛做赌注,做到无证不驾车,驾车不喝酒。
五台交警查处一起饮酒驾驶交通违法行为

忻州网讯 为全力预防辖区道路交通事故,8月8日,五台县交警大队在酒驾、醉驾、毒驾、涉牌涉证严重交通违法集中整治行动中,查处一起饮酒驾驶交通违法行为。
14时50分,东冶中队民警在东坪线8公里处执法检查中,对晋HM954*小型轿车进行检查时,闻到驾驶员段某某身上有酒味,随即对其进行酒精呼气检测,经检测段某某体内血液酒精含量为31mg/100ml,属于饮酒后驾驶机动车交通违法行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段某某被依法处以罚款1000元,记12分,暂扣驾驶证6个月的行政处罚。
交警提示:机动车驾驶人应加强自身约束,提高安全自律意识,拒绝酒后驾驶,保障自己和他人生命财产安全。自觉养成“开车不喝酒,喝酒不开车”的良好习惯。
岢岚交警查处一起酒驾违法行为

忻州网讯 8月6日,岢岚交警大队严查酒驾等各类违法行为,16时许,一辆号牌晋HJJ37★的小型轿车行驶至检查点,执勤交警依法将该车拦停,例行检查。当执勤交警要求驾驶员白某军出示相关证件时,隐约闻到其车内有酒味,执勤交警立即对白某军进行呼气式酒精检测。检测结果为23mg/100ml,属于饮酒后驾驶机动车。
经查,驾驶人白某军,持C1驾驶证,8月6日下午和朋友在工地喝了两瓶啤酒,16时许下班回家,结果在半途中被交警查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对白某军饮酒后驾驶机动车上道路行驶的交通违法行为处罚款1000元,驾驶证记12分,暂扣6个月的处罚。
岢岚:一男子无证酒后驾驶摩托车被查处

忻州网讯 8月6日21时许,岢岚执勤交警在辖区城乡结合部开展酒驾夜查行动,在检查时一辆二轮摩托车驾驶人未按规定佩戴安全头盔,执勤交警立即上前将其拦停,对其进行检查,经呼气式酒精检测,检测结果为49mg/100ml,经公安信息综合平台查询,驾驶人高某清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属于无证饮酒后驾驶机动车交通违法行为。
经询问得知,高某清晚上和朋友在饭店聚餐,三个人喝了一瓶白酒,吃完饭准备骑上摩托车回家,没想到在回的路上碰到了交警。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规定,对高某清无证、未按规定佩戴安全头盔、酒后驾驶机动车的交通违法行为合并处罚款1350元的处罚。
(责任编辑:蔡文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