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我市首届老年文化艺术节大合唱决赛现场
“我每天早上坐公交车去市场买菜做饭,带着‘老年优待证’坐公交车不花钱,还经常有年轻人给我让座。”家住忻州城区今年76岁的邢利民老大爷连声夸赞党和政府的惠老、敬老好政策。近年来,忻州市老龄委、市老龄办以敬老文明号、全市敬老月等创建工作为载体,认真贯彻落实《老年法》和有关法律法规,坚持“党委领导,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全民行动”的老龄工作方针,不断加强对老龄工作的领导,出台了一系列惠老政策,特别是《山西省实施〈老年法〉办法》出台后,忻州市率先落实了65周岁以上老年人免费乘车、旅游、就医等优待政策,受到了关注,得到了我市老年人的热烈好评。
今年10月1日至31日是全国第八个“敬老月”,为进一步弘扬尊老敬老传统美德,在全社会掀起关爱老年人,为老年人做好事、办实事、解难事、献爱心的热潮,市老龄办通过宣传助老、政策惠老、志愿为老、文化兴老、活动敬老、走访慰老“六措并举”,倾情开展为老服务,确保老年人获得更高层次上的幸福感和满足感。

我市老龄办参加省老年普法知识竞赛
为使今年的“敬老月”活动取得实效,市老龄委早安排、早部署,专门向14个县(市、区)老龄委及相关部门印发了《忻州市2017年“敬老月”活动实施方案》,要求各级各部门要集中利用一个月的时间,开展敬老爱老宣传、老年维权服务、慰问救助送温暖、为老志愿服务、老年文化体育等系列活动,在全社会营造养老、敬老、爱老、助老的良好氛围。
据了解,今年2月份以来,市老龄委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了“孝亲敬老”先进集体、模范个人和杰出老人评选活动。各县(市、区)老龄办、各单位高度重视,精心组织,严格把关,好中选优,优中选精,推选出30个“孝亲敬老”先进集体、47个“孝亲敬老”模范个人和28个杰出老人。他们有的老当益壮,全身心投入到为老服务事业中;有的几十年如一日,照顾生病的婆婆公公;有的以书为伴,以笔寄情,谱写生活中的真善美;有的以儿女般的亲情,关心关爱生活在敬老院的老人们。他们的义行善举,使身处困难和绝境的老人们看到了希望,感到了温暖。
为了突出典型性、代表性,市老龄委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通过网络平台对典型先进事迹进行了充分展示和投票推荐,并组织有关领导、专家及相关人员集体研究,评选出了具有代表性的十佳“孝亲敬老”先进集体、十佳“孝亲敬老”模范个人、十佳杰出老人。(王菲)
(责任编辑:籍俊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