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真没想到这个案子能这么快解决,感谢你们的耐心调解和细心工作让我们好聚好散。”段某某跟五寨法院执行人员感慨道。
据悉,段某某和巩某于2009年登记结婚,婚后育有一女一子。渐渐的二人因性格不合、家庭琐事等产生了矛盾,感情逐渐破裂。段某某曾于2022年11月向法院起诉离婚,一年半后,双方关系并未改善,2024年5月段某某再次向法院提起了离婚诉讼。
“法官,我们确实过不下去了,但孩子是无辜的,我们都想给他们一个好的成长环境。”段某某在向法官表达了自己的担忧。
“是的法官,我们即使离婚了对孩子的爱不会变。只是现在财产和债务问题让我们很头疼。”巩某也附和道。
审理过程中,法官耐心听取了双方的意见和诉求,针对子女抚养、财产分割及债务承担等关键问题进行了细致入微的询问和解答。针对双方诉求,法官提出了调解方案:婚生子女由巩某抚养,段某某应承担的抚养费与所分割的共同财产相抵顶,不再单独承担扶养费,夫妻共同债务即欠原告段某某母亲23000元,由巩某在规定时间内分两次付清。
“法官,您这个方案很公平,我们都能接受。”双方当事人同意了法官的调解方案并签订了调解协议。
谁知,调解协议生效后,巩某却迟迟不履行,段某某向法院申请了强制执行。
受理案件后,法院向被执行人巩某送达了执行通知书和报告财产令,巩某在收到文书后,主动将案款打入法院执行账户。考虑到该案欠款为双方当事人共同欠申请执行人母亲的款项,且申请执行人母亲为案外人,本应另行起诉,但为减少当事人诉累,节约司法资源,在被执行人巩某主动缴纳欠款后,征得申请执行人母亲同意,并授权其女儿段某某代为领取款项,故一并处理,这才出现了本文开头的一幕。
编者的话
俗话说“清官难断家务事”,家事纠纷往往纠结着各方感情、利益难断难清。本案中,法官注重双方诉求,从保护未成年人利益的角度,做出了双方满意的裁判,既定分止争,减少群众诉累,又实现了家庭矛盾的实质性化解,实现了家事审判案结事了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责任编辑:蔡文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