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0月24日下午,忻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在市区街心公园广场开展《忻州市电动车管理条例》普法宣传活动。本场活动采取线上直播和线下宣传同步的方式进行,“忻州交警”抖音号、“山西忻州交警”微博账号、“忻州邮政”抖音号“警邮直播间”等平台同步线上直播。

在人头攒动的广场上,“一盔一带”宣传展板、警邮直播车大屏幕吸引了过往群众驻足观看。“大妈,新修订的《忻州市电动车管理条例》已于本月1日起开始施行,您知道吗?”“大叔,您这旧的电动自行车要抓紧时间登记备案、办理临时牌照,咱忻府区24个警邮合作电动自行车便民登记服务网点都能办理过渡期临牌”“骑乘电动自行车必须要佩戴安全头盔,不能闯红灯、逆行......”

活动现场,秩序、车管、宣传部门的交警同志们通过设立宣传咨询台,悬挂横幅标语、散发宣传彩页、摆放案例展板、面对面讲解《条例》中相关法律法规等形式,大力开展《忻州市电动车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普法宣传活动,为《条例》的推广普及、目前在用不符合国家标准的电动自行车延长过渡期等政策宣传营造浓厚氛围,切实提高群众的知晓率,进一步增强市民文明守法意识和安全防护意识。

活动中,交警同志们积极与线上粉丝互动,向现场群众关注的电动自行车登记管理、通行管理、违法处罚依据和标准等热点问题一一进行解答,教育大家在遵守交通法律法规、安全驾驶的同时,自觉养成良好的出行习惯,特别是一定要戴好安全头盔,做到不逆行、不闯红灯、不占用机动车道行驶、不乱停乱放、不酒后驾驶等。同时告诫群众要严格遵守法律规定,坚决杜绝非法加装、改装电动自行车等行为,教育引导广大交通参与者自觉抵制非法改装等交通违法行为,从源头上消除交通安全隐患,确保出行安全。
(责任编辑:蔡文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