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为打通司法为民“最后一公里”,静乐县法院杜家村人民法庭自觉加强能动履职,不断延伸司法服务触角,以更好更快化解矛盾纠纷。
杜家村人民法庭在审理陈某与静乐县某局侵权责任纠纷一案时,在庭前调解阶段,双方对占用耕地面积大小各执一词,无法达成共识。考虑到费用问题,无法请专业技术人员进行勘测,承办法官能动履职,主动驱车前往纠纷地所在村,对案件事实进行实地调查。
在走访了镇、村干部后,经过法官实地测量,又带领双方来到现场,深入了解涉案土地情况,并当面确定了占用耕地的具体位置和面积大小。在争议内容得到确认后,法官现场对案件进行调解。最终,双方就赔偿数额达成一致,该案得以成功完结。
针对基层案件大都发生在家庭内部、邻里乡亲之间的特点,杜家村人民法庭不断加强能动履职,积极探索因案施策的调解方式,尽最大努力从根本上化解矛盾、平息讼争。
武大、武二和王三是邻居,在三人因琐事引发矛盾后,王三便在自家门口的道路上放置障碍物,导致武大、武二出行不便,车辆无法通行。村干部多次上门调解无果后,武大、武二将王三告上法庭。
杜家村人民法庭受理此案后,承办法官本着修复邻里关系、从源头上化解矛盾的目的,多次上门了解情况、送达手续、与当事人谈心谈话,主动引导调解,深入了解案件的前因后果。其间,当事人各执己见,表示拒绝调解,案件迅速转入开庭审理程序,但此时当事人的矛盾对抗明显有了转机。
庭审中,承办法官以邻里关系为切入点,从道德与法理的双重角度纾解当事人心中怨气,劝导当事人换位思考、理性解决纠纷。案件判决后,法官再次对王三释法明理,王三终于不再僵持,表示回家后就会将路障撤走,且不会上诉。
该法庭负责人表示,将始终秉持“为人民司法”宗旨,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一如既往地深入村落民居、田间地头,充分发挥人民法庭贴近群众、方便群众的职能作用,通过能动履职,努力将矛盾纠纷从源头上解决,不断提升人民群众的司法获得感和满意度。
(本报通讯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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