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加强公共法律服务供给为法治化营商环境护航建议发言,强调,近年来,我市持续优化公共法律服务供给,统筹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为进一步满足民营企业法律服务需求,完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建议:
一、拓展公共法律服务领域。建立金融公证联动机制、定点包联机制、法律专家与专业镇企业结对共建机制;探索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与警务服务、诉讼服务、检察服务有机联动,发挥公证在建设法治化营商环境中的职能作用。
二、夯实公共法律服务实体平台。推进市、县、乡、村公共法律服务四级平台规范化建设;完善市级公共法律服务大厅建设,为民营企业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案件代理服务和公证、鉴定、仲裁等导引服务;推进产业集聚区公共法律服务工作室建设,提升法律服务智能化水平。
三、加强法律服务人才培养。积极引导通过法律职业资格考试的人员担任律师、公证员,壮大法律服务队伍;成立专业组织,为专家交流切磋搭建平台;定期组织法律服务人员培训学习,为建设一流营商环境提供法治人才支持。
(责任编辑:卢相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