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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两部门要求进一步加强露天煤矿安全生产工作
2024年03月16日 15时3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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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山西省应急管理厅、山西省地方煤矿安全监督管理局发布关于认真贯彻执行《煤矿地质工作细则》的通知,《煤矿地质工作细则》(以下简称《细则》)自2024年3月1日起实施。

认真抓好《细则》学习。各级煤矿安全监管部门和煤矿企业要充分认识到地质工作是煤矿安全生产的重要保障,也是推进重大灾害治理、智能化建设的基本前提。

强化人员保障基础。煤矿企业、煤矿主要负责人是第一责任人,总工程师(或技术负责人,下同)具体负责煤矿地质工作的组织实施和技术管理,应配备由地质及相关专业技术人员担任的地质副总工程师、地测部门负责人,设立地测部门并配齐所需的地质及相关专业技术人员和仪器设备,建立健全煤矿地质工作责任制和规章制度。

严格执行《细则》规定。各煤矿企业、煤矿要坚持“综合勘查、科学分析、预测预报、保障安全”的原则,严格落实《细则》规定要求,全面、扎实、精准、规范开展地质工作。

强力推进重大灾害治理。各煤矿企业、煤矿要严格执行关于防范遏制矿山领域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的硬措施和山西省实施措施,充分运用隐蔽致灾因素普查成果,实施分区管理和瓦斯、水、火、顶板、冲击地压等重大灾害区域治理、超前治理、工程治理、综合治理,加强露天矿采场及排土场边坡管理、监测预警和边坡出现变形滑坡征兆落实压帮、消坡、注浆等工程治理措施,积极采取人防、技防、工程防、管理防等综合措施,推动煤矿灾安全治理模式向事前预防转型。

加大执法检查力度。各级煤矿安全监管部门要将《细则》纳入执法检查重点内容,加强执法检查。

(责任编辑:梁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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