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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时代新征程·“枫桥经验”新实践】市妇联“5432”工作法化解家事纠纷
2024年01月30日 09时51分  

本报讯 近年来,市妇联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市委部署要求,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找准定位、靶向施策,发挥妇联组织优势,将“5432”工作法贯穿始终,做实做细婚姻家庭纠纷化解工作,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

健全“五项机制”,积极联动筑牢维权根基。创新工作举措,强化联动治理。通过信息沟通、研判会商等形式,不断完善衔接联动机制,实现横向部门联动、纵向层层落实、多渠道综合调处、多元化解决问题的立体化工作格局。建立联席会议机制,市妇联牵头召开全市婚姻家庭纠纷预防化解工作联席会议,凝聚优势力量,发挥部门职能作用,集中调处,有效处置婚姻家庭纠纷难题。制定《忻州市反家庭暴力四项机制》,通过与家暴警情联动、家暴告诫通报等方式,推动全市反家暴工作走深走实。制定《妇女儿童权益保护工作机制》,加强人民法院和妇联工作协调配合及有效对接,高效调处婚姻家事案件,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制定《妇女儿童权益保护联动机制》,联合市人民检察院全面开展法治情感教育、关爱救助、信息共享等工作,切实推动身处困境妇女儿童的司法保护和救助工作见行见效。创建《女性平等就业工作机制》,营造女性公平就业环境,降低婚姻家庭纠纷发生率,提升女性获得感、幸福感。

打造“四支队伍”,凝心聚力化解矛盾纠纷。构建“妇联主导+专家指导”模式,完善统筹城乡、纵横交错、条块结合的多层次、立体化基层组织体系,进一步打造多元化、专业化的妇女儿童维权工作队伍。带好市妇联组织基层干部队伍,充分发挥基层妇联干部“熟人熟地熟情”的基础优势,常态化开展走访调查,做到底数清、情况明,切实把矛盾纠纷化解在萌芽状态。用好市妇联执委队伍,充分发挥市妇联执委引领作用,依托“执委工作室”“妇女议事会”“妇女之家”等阵地,团结动员广大妇女群众积极参与基层社会治理,开展乡村治理、村规民约制定等活动,将妇女组织的“触角”延伸到最小单元。组建“巾帼红”网格员队伍,选树并培训百名优秀“巾帼红”网格员零距离服务妇女儿童,让“小网格”发挥“大作用”,把调解服务“送上家门”。打造“心理+法律”专家队伍,吸纳136名心理、法律等专业人员参与调解工作,建立专家库,做婚姻家庭矛盾纠纷调解工作的业务指导,为受害妇女儿童及其家庭提供法律服务和心理咨询,撑起妇女儿童维权“保护伞”。

联动“三大平台”,整合资源创新多元模式。司法、人民法院、民政等部门对接,建立多元化解纠纷协作机制,以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为抓手,全力推进婚姻家庭纠纷预防化解工作。与市中级人民法院家事法庭“联姻”,充分发挥家事审判职能,妥善化解家事纠纷。妇联干部作为人民陪审员和特邀调解员,直接参与妇女儿童侵权案件的审理,有效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与市司法局“联调”,加强婚姻家庭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建设,搭建家事调解专业性平台;与市民政局“联动”,成立市反家庭暴力庇护中心,为遭受家暴而无家可归的妇女儿童提供临时庇护所,助推全市反家暴工作法治化、规范化。

融合“两个维度”,情法结合打造暖心服务。调解工作中,动之以情,晓之以理是化解家事矛盾的有效途径,通过“情与法”相结合,妥善化解婚姻家庭纠纷,积极探索新形势下妇联特色调解工作新思路。坚持以法服人。秉持公平公正的原则,查明事实真相,明确争议焦点,讲解法律知识,分析法律责任,为调解打下坚实基础。注重以情动人。矛盾纠纷就像幸福绳上的“结”,越揪扯,“结”越紧,只有找准“结点”,才能解开心结。调解中工作人员注重用心倾听、用情感化,弱化双方对立情绪,适时提出合理建议,真正做到息纷争、解矛盾。情法结合育人。人民群众是讲感情、明事理的,调解时,情法结合、严宽相济,统筹运用“背靠背讲法”“面对面讲情”等方法,摸准心里的“结”,对症下药,把情理法理讲到群众心底,矛盾纠纷就会迎刃而解。

(本报通讯员)

(责任编辑:梁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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